区城管局: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 万盛这样干
近日,记者从区城管局获悉,即日起,我区实施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确保到2024年,城市绿地率、林荫路覆盖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9%、80%、90%和13平方米/人以上。
科学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编制实施《万盛经开区绿地系统规划》《万盛经开区公园体系规划》《万盛经开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万盛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确保城市绿地总量与建成区面积及人口相适应,科学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构建我区特色园林绿化格局,强化生态资源保护。
提升城市健康舒适度
大力开展道路绿地建设,将东城大道、鱼清路、芭蕉路、福耀路等道路进行绿化美化,确保城市林荫路覆盖率不低于80%;创建市级园林式市街不少于2条;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5%;促进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建成区内近3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交通设施等立体绿化实施率不低于15%;加强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创建一批市级、区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不低于60%。
加强城市安全韧性
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实施孝子河、清溪河滨河景观建设,完善河道沿岸绿化,保护利用好自然水岸,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建成区各类绿地和水域总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不低于44%;开展山体及废弃地生态修复;不断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健康发展和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加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城市配套功能建设,提高城市道路的林荫度,确保城市容貌评价值大于9.0。
突出城市风貌特色
加强黑山谷、石林、红苗文化等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和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划定保护范围,严格保护大树古树、不可移动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完成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工作,实行严格保护,我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实现保护率100%;重视城市园林绿化文化和城市文化传承,鼓励开展园林绿化技术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和科普宣传,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确保园林营造技艺得到较好传承。
强化城市生态宜居
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确保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2%、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9%。结合万盛实际,大力推进坡坎崖绿化美化、街头绿地提质等工作,提高绿地质量,乔灌木占比不低于70%。在传统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减少原有绿地面积;加强公园绿地建设,实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每10万人拥有的综合公园不低于1.5个,加强公园规范化管理;推进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构建生态廊道网络体系;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建设山城特色街巷步道、滨江步道、山林步道等,形成山水相连的绿道格局,实现万人拥有绿道长度不低于1公里、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5%;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近3年园林绿化项目采用乡土适生植物的比例不低于该项目绿地植物总量的70%,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新建、改建绿地面积比例大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