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园管发〔2022〕10号
园区各企业:
按照万盛经开区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平山园区管委会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万盛经开区平山园区管委会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山园区管委会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规范园区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停秩序,有效遏制减少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提升园区企业形象,倡导企业职工绿色出行。按照全区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园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治理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针对违规加装遮阳伞、不戴头盔、园区主次干道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以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源头管控、部门共治、路面纠正、教育引导等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实现“四个一批”和“两个提升”工作目标,即:纠正一批摩托车加装遮阳伞、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清理一批摩托车违规占道停车点,规范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警示教育一批摩托车驾驶人;摩托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升园区形象。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车型: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
(二)重点违法行为:加装遮阳伞、不戴头盔、乱停乱放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重点整治区域:园区主次干道、企业内部停车区域、园内厂房周边及摩托车乱停乱放的重点道路。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引导阶段(即日起—7月10日)。通过组织辖区企业召开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全面梳理排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利用“走访+线上”宣传渠道,采取学习交通法规、张贴海报标语、播放案例警示等方式,广泛宣传摩托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的危害,形成共同抵制、园企共治的氛围。
(二)责任书签订阶段(7月11日—7月15日)。经对园区企业宣传教育引导阶段后转入责任书签订阶段。严格落实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统一部署,充分认识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走访督查检查阶段(7月16日—9月30日)。经对企业责任书签订完成后转入走访督查检查阶段。深入企业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督查检查,重点对企业责任书签订、企业宣传教育、清理排查登记、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签订、车辆违规加装改装、无证无牌无保险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摩托车(电动车)问题的企业,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等行为,园区将及时上报有区级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负责人亲自负责,精心组织,重在执行,认真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整治行动,坚决防止一问三不知,应付推诿和疲劳厌战情绪。
(二)强化督导考核。园区要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各企业也要建立内部检查和成效保持机制,园区要定期对各企业摩托车综合治理效果实行调度、展示、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是否按要求进行宣传和签订承诺书;是否对员工开展教育管理,以及企业内部和周边秩序管控情况等,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附件:1.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道路行驶须知
2.电动车处罚标准和道路行驶处罚标准
3.万盛经开区摩托车综合治理办公室温馨提示单
4.万盛经开区摩托车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治理行动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