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及局属科室、中心、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审批流程和监管机制,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按照《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农田建设制度执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公开征集、组建万盛经开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有意向的专家可自愿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范围
本次入库专家范围主要包括:从事农田建设相关的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水利水电、项目质量管理、工程造价、资金审计、水土保持、耕地质量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领域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入库专家类型
(一)项目管理咨询类: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对项目规划立项、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施工管理、验收程序等政策规范有丰富经验的专家。
(二)土地整理及耕地质量类:土地平整、土壤治理与改良、地力培肥、耕地质量监测提升等相关业务专家。
(三)水利水电工程类:农田灌溉与排水、配套建筑物、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农田输配电等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验收等相关业务专家。
(四)道路及其他工程类:机耕路等田间道路工程、农田绿化防护、农田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业务专家。
(五)项目质量管理类: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行为管理、工程实体监督检查、质量鉴定及验收等相关业务专家。
(六)工程造价及资金审计类:熟悉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核、财政项目资金审计相关业务的专家。
三、入库专家职责
(一)接受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从事农田建设管理项目的评估论证、规划编制、规划设计和规划设计变更、工程质量检查、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查、业务培训、项目检查、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依照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我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为制订或完善我区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规范、规则及技术标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合理建议。
四、入库专家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农田建设管理领域相关业务。
(三)热心农田建设管理事业,愿意参加我区农田建设管理业务评议、论证以及咨询服务等工作,能够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完成项目评审、验收或有关咨询任务。
(四)从事农田建设等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和管理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行业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时间较充裕,能胜任农田项目评审、验收、现场查验等工作。
(六)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以及服从安排参加农田建设相关业务培训。
(七)项目审查评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和其他方面的不良记录。
五、专家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请有意向报名的专家填写《万盛经开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附上专家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能证明学术和专业水平的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将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26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管理中心(万盛经开区万盛大道13号四号楼404室,电子版发送邮箱835078843@qq.com)。
(二)入库审查。个人申请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服务中心汇总后,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对申请加入万盛经开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三)审核公示。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入选万盛经开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
六、其他事项
(一)万盛经开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建立后,根据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需要和专家工作变动情况,将对专家库不定期进行更新;
(二)区农业农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为入库专家开展项目评审、验收等提供必要的环境保障和合理合规的劳务报酬。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延进,电话:023—48283274。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