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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824391/2024-000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5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关于申报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示范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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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26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关于申报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6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示范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申报遴选,现将申报有关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8个镇。

二、申报对象条件

种植粮油作物(重点支持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玉米和油菜,兼顾水稻、马铃薯、甘薯等作物)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单一作物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品种)。

三、申报奖补资金额度及原则

项目资金来源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共计5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通过先种植后补助的方式进行奖补。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设置奖补标准。具体如下:

1.采取阶梯化设置。(①油菜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3%及以上、不足4%的,大豆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8%及以上、不足12%的,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10%及以上、不足15%的,奖补金额不超过100元/亩;②油菜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4%及以上的,大豆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12%及以上的,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15%及以上的,奖补金额不超过200元/亩。最终每亩奖补标准根据核定面积及测产结果来确定。

2.原则上单个项目申报业主资金补助总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防止出现“垒大户”。

3.各种奖补作物申报条件见附件1。且享受正在实施的2023年粮油单产提升项目及即将享受2024年扩种油菜等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4.项目业主遴选将采取申报资料及现场种植情况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镇级按照(附件4)的相关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并评分(申请油菜作物,镇级初审及评分资料于10月底前提交即可),区级按照项目申报数量的40%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复核。

四、申报材料提交清单

(一)万盛经开区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书(附件2);

(二)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及技术方案概述(含种植作物品种、种植模式、种植区域情况、种植面积、主推技术、管理技术、目标产量等);

(三)土地流转证明(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及土地区域位置示意图;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3);

(五)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种植大户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镇及时通知辖区符合条件的业主积极申报,对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于2024年7月20日18:00前将项目申报表及有关资料纸质件经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农林局农技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顺,联系电话:15023292154

附件:1.各种奖补作物申报条件情况表.doc

      2.万盛经开区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表.doc

      3.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do

      4.万盛经开区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标准.doc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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