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 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围绕粮猪菜保供产业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全景、全域、全局、全流程的大规模多源异构数据资源汇聚与融合为基础,以建设平台中枢智能调度分析能力为抓手,强化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智能 化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强化农产品安全溯源、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销售能力提振,强化农业大数据资源建设、运用和管理,强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果应用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大脑建设。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农业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等全流程数字化建设,探索打造智慧农业引领区。
按照市政府《重庆市智慧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渝府办发〔2019〕111 号)部署,大力实施智慧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编制实施方案,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应用为重点突破,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促进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山地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
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现有农业生产条件需相对较好,具有实施智慧农业的基础条件;需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具有可复制示范性;需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三、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资金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大脑建设、生产智能化试验示范、经营网络化资源汇聚、管理数据化集成应用、服务在线化创新培育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全区智慧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申报数量及补助资金额度
本次补助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基地1个,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补助100万元。
五、申报程序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应先向项目所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申报,经镇级审核合格后,将项目实施方案于2024年4月24日前报农林局科教信息科,并对上报方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准确性、严肃性负责。农林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拟支持项目,原则上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评审结果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六、其他要求
(一)绩效目标。单位面积土地农业产出效益增加10%以上,提高劳动生产率15%以上。
(二)注重利益联结机制。注重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注重让农民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联系人:科教信息科 李赟,联系电话:023-48282248。
附 件:1.2024年XXX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2.2024 年项目汇总表.docx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