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关于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万盛经开农林发〔2021〕85号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因地制宜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五化”利用及秸秆直接粉碎还田等区域性示范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农发〔2020〕139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集中成片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秸秆综合利用途径,逐步构建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并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台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广泛推广应用。
二、实施原则
(一)集中连片,全区推进。重点选择秸秆资源丰富、有市场主体带动的区域先行试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力争“建成一片,成功一片”,以试点示范带动全域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提升。
(二)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突出以农用优先为主,因地制宜选择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途径,支持有基础的乡镇开展其他综合利用方式,突出技术的实用性,机制的可持续性。
(三)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树立“谁受益谁处理,谁处理支持谁”原则,通过政府扶持引导,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形成产业链;要结合“三变”改革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充分发挥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实现多方共贏。
(四)提升能力,长效运行。着力围绕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提升,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建设,着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市场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机制探索、技术宣传与推广服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秸秆资源量收集加工处理丰富的规模养牛场、农业企业。
(二)申报内容
1.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项目
计划补助财政资金210万元。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择优选择农作物秸秆肥料化综合利用的生产企业1个,牵头建立农作物秸秆收购、贮藏、运输、加工体系,完善农作物秸秆利益链接机制,就近收购农户农作物秸秆粉碎加工为有机肥原料,提高我区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率,促进我区生态农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收购、贮藏、运输、加工体系建设(含收购网点、加工设备购置、贮藏基础设施建设和秸秆腐熟剂购置补贴,以及加工厂房改建加固等)。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每年收购加工农作物秸秆量不得低于1500吨。同时,项目属于“先建后补”,第一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秸秆回收量,并通过区级验收合格且没有违法情况后补助项目财政资金的70%,第二年完成当年秸秆回收量,并通过市、区验收且没有违法情况后补助项目财政资金剩余的30%。
2.农作物秸秆饲料化项目
计划补助财政资金30万元。择优选择3家规模养牛场(折合生猪养殖存栏当量200头及以上),每家补助财政资金10万元,就近收购农作物秸秆,经青储、糖化或氨化生产草食性牲畜饲料,促进种养业生态循环发展,提高综合经济效益。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秸秆加工粉碎机械设备购置、青储池新建或者改扩建,其次用于秸秆收集人工费及运输费用,且当年收购加工农作物秸秆量不得低于150吨。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实行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3.规模养牛场作为申报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农业企业作为申报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00%。
(三)申报程序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应先向项目所在镇申报,经镇级审核后,各镇以正式文件将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年6月4日前报我局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经评审立项后,对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报市级部门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方案编制工作。各申报主体要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应思路清晰、建设内容明确,投资及补助标准具体,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同时,项目涉及占用土地、租用土地或存在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应在项目申报时已完成用地审批、备案、租赁等相关手续。农作物秸秆肥料化综合利用的生产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除提供占用土地的相关手续外,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环评审批手续等企业合规合法运营的证明材料。
(二)资金补助原则。补助资金遵循“先建后补”原则,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1﹒2021年实施农业项目已被职能部门立项扶持的;
2﹒以往实施农业项目未开工或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
3﹒实施项目属于违法违规建设的;
4﹒近两年存在违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
本通知在“重庆万盛网(http://ws.cq.gov.cn/)”同步公开。
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18716413123
附件: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1年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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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
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
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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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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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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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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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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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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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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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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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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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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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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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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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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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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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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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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