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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824391/2021-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万盛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关于20000吨/年爆炸金属复合材料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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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16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关于20000吨/年爆炸金属复合材料项目拟

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重庆顺安盛钛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20000吨/年爆炸金属复合材料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经我局指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万盛经开区丛林镇白龙湖村8、31社集体林地1.6654公顷。该林地用于爆炸金属复合材料临时占地。

二、占用期限:2021年1月28日至2023年1月27日止。

三、在占用期间,注意生产安全及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严防因生产引发森林火灾。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不砍或少砍林木,如确需采伐,应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五、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原生植物,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六、按有关规定,收取森木植被恢复费327864元。

此复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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