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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824391/2021-000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万盛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关于金桥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纸厂至柏树湾)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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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16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关于金桥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纸厂至

柏树湾)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金桥镇金堰村民委员会:

你村提出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纸厂至柏树湾)拟占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按照《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建设 “四好农村路”使用林地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林审〔2019〕22号)文件精神,经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占用你村四合头社集体林地0.0692公顷,消耗林木蓄积6.2立方米(详见明细表)。严禁超面积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施工完成后,需在半年内恢复边坡植被。

二、在施工过程中,请注意生产安全及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避免引起森林火灾。

三、协调处理好公路建设占用林地补偿的相关事宜。

四、施工前,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该区域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采伐后的马尾松按照疫木相关管理规定处置。

附件:金桥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纸厂至柏树湾)拟使用林地明细表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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