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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824391/2025-000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8 [ 发布日期 ] 2025-10-28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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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2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安全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种业振兴政策。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行业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农业和水利投资管理。提出农业和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和水利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和水利固定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管委会规定权限审批农业和水利投资项目,负责农业和水利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12.推动农业和水利科技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和水利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13.负责行业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农业农村和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水利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行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担农业和水利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和水利对外交流合作。

15.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评估、评价、统计、验收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质量争议处理。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技术研究和推广。

16.负责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依法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拟定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水权改革工作。

1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贯彻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协调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18.指导监督农村水利和小水电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以及小水电改造工作。

19.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水文水质监测工作,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编制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20.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行政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统筹开展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万盛经开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21.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22.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和项目实施。

23.指导农业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水利行业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工程质量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24.承担行业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2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内10个职能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帮扶考核科、政策与改革科、科教信息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科水文水资源科节约用水办公室水生态与河长制科

属事业单位12分别是: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牧水产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水利水电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生态与水土保持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及移民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113.4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8641.73万元,增长46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9113.42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48641.73万元,增长46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13.42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9113.42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48641.73万元,增长46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96.63万元,占4.9%;项目支出56216.79万元,占95.1%;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年底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9113.42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641.73万元,增长46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64.94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39701.55万元,增长37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02.72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年中下达项目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64.94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39701.55万元,增长37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02.72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年中下达项目资金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招商引资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00.03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23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补缴员工社保

3)卫生健康支出152.36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保缴费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1423.47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3.4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年中下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增加

5)农林水支出47916.25万元,占9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97.18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年中下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67.8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晋升,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年底无结转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6.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7.07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667.52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79.55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101.28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水、电、气、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费日常公用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948.48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8940.18万元,增长107713.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本年支出8948.48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8940.18万元,增长107713.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

上年支出数增加6.67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公务车购置预算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9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

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和招商引资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7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6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1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51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25.61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高素质农民培训费用减少。本年度差旅费支出5.01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0.29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差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食堂、办公费、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8.4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农林局与区水利局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相关收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7.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0.4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8%。主要用于采购水利相关工程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7个一级项目、9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6216.79万元绩效自评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25万元,评价等次为,绩效评价发现了项目推进缓慢,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目标设置与项目关联度有待提升等主要问题。提出调查分析项目推进缓慢的具体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同时对项目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提高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体系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彭鹏023-4828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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