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工作要求。负责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扶贫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支队承担,并以单位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各镇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4、贯彻执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统筹农业农村改革日常工作。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参与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管委会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15、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管理工作,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7、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8、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本级)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宅基地管理科、扶贫科、发展规划科、科教信息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529.29万元,支出总计3529.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9.77万元,下降50.4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调剂至农林局下属其他二级单位中反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52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9.77万元,下降50.4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调剂至农林局下属其他二级单位中反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9.2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52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9.77万元,下降50.4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调剂至农林局下属其他二级单位中反映。其中:基本支出508.5万元,占14.41%;项目支出3020.79万元,占85.59%;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年底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29.2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89.77万元,下降50.4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调剂至农林局下属其他二级单位中反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3.37万元,下降48.7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调剂至农林局下属其他二级单位中反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11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3.37万元,下降48.7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调剂至农林局下属其他二级单位中反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11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年底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开展。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81万元,占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39.27%,主要原因是对人员社保进行补缴。
(3)卫生健康支出20.08万元,占0.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1207.26万元,占34.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7.2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
(5)农林水支出2138.27万元,占60.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2.68万元,下降28.5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调剂至其他事业单位中反映。
(6)住房保障支出31.58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7万元,下降9.04%,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补缴部分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水、电、气、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4万元,下降96.7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本年支出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4万元,下降96.7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压减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3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畜牧水产站中公务车辆划转至本单位,相关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在本单位列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万元,增长71.43%,主要原因是畜牧水产站中公务车辆划转至本单位,相关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在本单位列支。
公务接待费2.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和招商引资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45.6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接待标准,压减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7万元,下降45.6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接待标准,压减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69.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400.0%,主要原因是开展乡村振兴会议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3万元,增长2222.88%,主要原因是基层农技体系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食堂、办公费、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项目物资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020.79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8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