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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824391/2023-001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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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0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工作要求。负责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扶贫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各镇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4、贯彻执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统筹农业农村改革日常工作。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参与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管委会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15、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管理工作,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权限管理所属部门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7、负责机关、直属部门党建工作。

18、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农林局内设8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乡村振兴办公室)、发展规划科、扶贫科、科教信息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宅基地管理科。

(三)部门构成

农林局下设9个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牧水产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738.51万元,支出总计11,738.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20.7万元,增加72.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73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20.7万元,增加72.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38.51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738.5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920.7万元,增加7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20.37万元,占18.1%;项目支出9,618.14万元,占81.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38.5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20.7万元,增加7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8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2.45万元,增加90.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51.32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成,资金待拨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8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2.45万元,增加90.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51.32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成,资金待拨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7.19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71万元,增加142.8%,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以及补缴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84.58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加0.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占17.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农林水支出8,896.15万元,占7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12.03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成,资金待拨付。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因不确定因素,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79.55万元,占0.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46万元,增加48.0%,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政策调整以及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2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8万元,增加1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分科室共用机关大楼办公,导致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水、电、气、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1.75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本年支出25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1.75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压减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压减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公务接待费8.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和招商引资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接待标准,压减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7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接待标准,压减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9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1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5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食堂、办公费、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1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项目物资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5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3项,涉及资金9618.1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联系人

汪勇

联系电话

48288361

自评总分

98.5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16031.58

13731.56

11738.51

85

10

8.5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农林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市、区关于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做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乡村振兴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特色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做好意识形态与党风廉政工作以及其他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构建了由8位区领导牵头、47个区级部门、35家企业和13家金融机构组成的8个帮扶集团。形成了乡村振兴工作区级推动、部门协同、镇村联动、各方参与的良好格局。持续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安排12家龙头企业、16家民营企业、16个商会对接帮扶8镇12村,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补助专项资金3934万元,实施项目99个,夯实产业发展基础。1.5万亩高标准农田和3500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已完成全部工程进度的77%, 1万亩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已全面启动,石林镇1000亩高标准农田推进顺利,全区2.17万亩撂荒地整治已按市级进度要求100%整治完成。其他农业生产发展工作均已达到年初目标。



绩效
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1

数量指标

保障农林局在职职工工资及福利支出

100

%

5

100

5

2

数量指标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100

%

5

100

5

3

数量指标

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主体个数

8

5

8

5

4

数量指标

机关运行保障率

100

%

5

100

5

5

数量指标

名牌农产品补助、新认证、续展绿色食品补助个数

11

5

11

5

6

数量指标

农产品样品检测

350

10

350

10

7

数量指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测绘补图

21

万亩

5

21

5

8

数量指标

原农技(农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养老及医疗补助数量

500

5

500

5

9

数量指标

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

100

%

5

100

5

10

质量指标

预决算信息公开合规率

100

%

5

100

5

11

质量指标

“三公”经费调剂备案及时率

及时报备


定性

10

及时报备

10

12

效果指标

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行为

有效改善


定性

5

有效改善

5

13

效果指标

特色农业保险参保率

有所增加


定性

5

有所增加

5

14

效果指标

绩效运行监控率

100

%

10

100

10

15

效果指标

保障农林局在职职工工资及福利支出

100

%

5

100

5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

实施单位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自评总分

84.7

主管部门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联系人

汪勇

联系

电话

48288361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97

102.12

48.38

47

10

4.7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无大规模动物疫病发生


完成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1781份次,排查养殖场(户)1.96万余户次,生猪20.45万余头次。免疫猪瘟4.092万头次,猪口蹄疫4.0651万头次,牛口蹄疫992头,羊口蹄疫1.569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55.1011只次,新城疫32.2548万羽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疫病畜禽免疫密度100%。消毒养殖场(户)17592家,消毒生猪及其产品加工区面积达32万平方米,发放消毒药约7吨。

绩效

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数量指标

开展技术培训

2

5

2

5

2

质量指标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除布病外)

70

%

5

70

5

3

效果指标

按时完成屠宰场仪器设备安装


定性

10

10

4

数量指标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

100

%

10

100

10

5

数量指标

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

10

100

10

6

数量指标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

10

100

10

7

数量指标

应检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率

100

%

10

100

10

8

数量指标

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100

%

20

100

20

9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10

285

10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农村宅基地改革项目

实施部门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本级)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联系人

李帅

联系

电话

48288361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75000

200000

200000

100

10

10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搭建区级加8个镇的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备终端设备。

完成搭建区级加8个镇的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备终端设备,完成宅基地农转用打点测绘300户,提升农村宅基地监管能力。

已完成目标

绩效

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部门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数量指标

宅基地农转用打点测绘户数

300

20

300

20

2

数量指标

全年符合资格要求的农户宅基地申请审批办结率

100

%

20

100

20

3

数量指标

宅基地信息化管理

基本建立


定性

10

基本建立

10

4

效益指标

群众反应历史存在的办理时限长,办理效率低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有效改善


定性

20

有效改善

20

5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达

90

%

20

90

2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相关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部门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项目、2021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得分分别为91.5分、90分、95分,评价等级均为“优”。

1、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

(1)基本情况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的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地收益,稳定农民种粮收入,从而达到稳定和扩大种植面积的目标,中央财政继续实施对实际种粮户的补贴政策。

(2)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种粮面积的确定未制定完整规范的操作流程,无法准确核实实际种粮面积;二是补贴发放程序存在漏洞,存在重复发放补贴风险;三是补贴资金核算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四是社级公示形式单一,群众获取公示信息的渠道有限,从而影响监督效果。

(3)相关建议

一是对种粮面积的确定制定完整的操作流程,明确认定标准、途径、责任,并形成完整的认定记录,减少认定的随意性;二是建立完善的补贴发放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责任,规范审核行为和要点;三是规范补贴资金核算管理;四是村、社级公示平台多样化,在纸质公示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采取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公示,拓宽群众了解公示信息的渠道,从而提高监督效果。

2、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项目

(1)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耕地质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确保“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并调动农民加强农业生态保护意识,主动保护地力,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实现“藏粮于民”。

(2)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撂荒地的认定缺乏完整健全的制度支撑,在发放补贴时未能全部一次性扣除撂荒面积;二是补贴发放程序存在漏洞,存在重复发放补贴风险;三是亟待发展种粮大户规模;四是补贴资金核算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3)相关建议

一是制定科学完善的撂荒地确认制度,加大撂荒地不能享受补贴的政策宣传,促进农户复耕复种或将耕地流转给种粮大户;二是建立完善的补贴发放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责任,规范审核行为和要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姓名、编号和面积等内容作为农户基础信息登记,避免同一承包户多人申请补贴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同一地块重复补贴或冒领补贴的风险。区农林局及所辖乡镇应通过不同业务部门的数据对比审核不应纳入补贴范围的扣除面积,确保补贴面积准确;三是积极引进或培育种粮大户;四是规范补贴资金核算管理;五是增加村、社级公示途径,提升公示效果。

3、2021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在广大农村,自脱贫攻坚取得胜利之后,乡村振兴便成为了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为了巩固和拓展已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国家设立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的专项资金,并对衔接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监管制度、监管机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2)发现的主要问题:

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项目资金需要量预测不够准确,存在大量项目结余资金二次分配现象;二是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增加了履约风险;三是部分项目资金核算缺乏统一性,增加了资金监管成本。

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入库程序不规范;二是部分项目未建立档案,或者虽建立档案但不完整。

(3)相关建议: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申报前期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合理测算资金需求,预算支出要细化到项目具体事项,有足够的测算依据,提高项目投资计划金额的可靠性。主管部门在进行资金分配时,要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投资计划加强审核,确保衔接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二是对于产业项目,除了严格执行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区级审定的入库程序外,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作出更加科学的判断,以确保入库项目的质量,从而从根本上提高衔接资金的使用效果;三是适当增加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的比例,提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可持续性;四是对于建成验收后持续运行时间超过1年的项目,应制定完善的后续运行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内容和监管责任,确保按项目实施内容有效运行,减少闲置、浪费;五是对于项目资金特别是年末资金的支付,审批人员应严格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应制定项目年末资金支付的规范流程,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履约风险;六是对于衔接资金项目的核算,应制定统一规范的核算办法并督促严格遵照执行,避免一个项目多头核算,确保资金使用信息的完整性和明晰性,从而降低监管成本。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部门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部门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部门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  鹏   023-4828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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