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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824391/2025-001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万盛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28 [ 发布日期 ] 2025-11-28

万盛经开区农业行政处罚办理结果公示 (2025)

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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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28

行政处罚对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万盛经开区**农资经营部

渝万盛农(肥料)罚〔2025〕6号

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000 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1600元。

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5.9.26

万盛经开区**农资经营部

渝万盛农(肥料)罚〔2025〕7号

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000 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17424元。

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5.10.14

***

渝万盛农(肥料)罚〔2025〕8号

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000 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400元。

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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