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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824391/2024-000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农林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万盛经开区农业行政处罚办理结果公示(2024-2)

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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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4


行政处罚

对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杜培春

王  平

渝万盛农(渔业)罚〔2024〕4号

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三)项

1.对杜培春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

2.对王平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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