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万盛经开区种粮大户补贴发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207号)文件和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市级资金下达情况,现将2025年度种粮大户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
2024年底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认定,2025年兑付补贴的种粮大户(以下简称种粮大户)。其中青年镇2户、关坝镇1户、丛林镇3户(以下简称补贴发放镇)。
二、补贴面积
2025年全区种粮大户粮食种植补贴面积为1658.86亩。
三、补贴标准
严格执行市、区两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规定,按照每亩不低于45元的标准实施补贴。经测算,确定2025年我区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49.1元/亩,预计发放补贴资金81450.3元。2024年度种粮大户补贴结转结余资金1527.45元同步纳入本次补贴发放范围。
四、发放程序
(一)精准核定数据。补贴发放镇要依据本年度补贴标准,对辖区种粮大户补贴金额进行二次核算确认。
(二)严格审核公示。补贴发放镇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按照镇、村、社三级公示要求,全面公开种粮大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等核心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资金发放。补贴发放镇须于2025年6月20日前,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完成补贴资金录入工作,确保资金准时兑付。
(四)完善档案管理。补贴发放镇要规范做好公示影像资料等档案归集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镇要严格遵照执行区农林局、区财政局《万盛经开区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万盛经开农林发〔2024〕7号)文件精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精准落实补贴政策,确保惠农资金规范高效发放。
(二)严把时间节点,规范申报程序。2025年度种粮大户申报工作须严格把握政策窗口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以材料受理时间为准)。各镇须严格按照《万盛经开区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万盛经开农林发〔2024〕7号)文件规定程序,准确、规范提交申报材料,严禁逾期补报、违规受理等情形发生。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023—48291758(王 顺)
区财政局联系人:023—48270728(张春林)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