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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日期: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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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符合条件需要申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万盛农林局(网址为http://ws.cq.gov.cn/bm/nlj/)”“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对应板块上查阅本《指南》。

一、申报对象

猕猴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

二、补贴范围

一是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或专业人才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技术指导等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

二是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清选包装、冷藏保鲜、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和品牌建设等,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补贴标准

1.支持猕猴桃产业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1个,其中:补助农业企业1个,补助标准为10万元;补助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个,补助标准为20万元;补助家庭农场1个,补助标准为6万元。

2.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4个,补助标准为10万元/个。

3.支持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4个,补助标准为6万元/个。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向项目所在镇申报,经镇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区农林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由区农林局组织评审立项工作。

五、申请材料

1.各镇人民政府推荐申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建设的函。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拟建项目实施方案。

3.家庭农场示范场认定文件。

4.《万盛经开区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

六、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3-48288381

受理单位:万盛经开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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