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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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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07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农广校:

根据全国农业农村科教工作视频会议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1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9号)以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抓重点、抓要害、抓落实,树立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行动,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培育258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人才10000人,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人才13700人,青年农场主500人,农业经理人400人,农村实用人才1000人,农民讲师200人。

三、重点任务

围绕全市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为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开展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水平,促进粮食丰收。因地制宜开展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加强农机手培训,提高驾驶操作水平。加强养殖培训,提高养殖效益。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培训,提升生物安全水平。突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粮食节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培训内容。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促进农民选用良种。加强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等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保护耕地意识,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建设好、管护好高标准农田。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脱贫区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保持投入力度、覆盖范围和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围绕脱贫区县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区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助力增收致富。

(三)有效支撑长江“十年禁渔”。针对有意愿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养殖、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的退捕渔民,开展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实用技术培训,提升产业发展能力。面向参与资源养护的退捕渔民,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培训,提升从业能力。面向务工就业的退捕渔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四)着力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帮助其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厚植知农爱农情怀,更好地融入乡村和农业产业。加强创业创新群体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利用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市级示范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群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

(五)全面支撑乡村建设行动。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从农民中培养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聚焦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等培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民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培训,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产业体系。

四、工作要求

围绕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作用,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强化教育培训质量效益提升,加强培育成果示范推广,发展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明确培训对象及任务。根据全市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各区县围绕农村致富带头人、经营管理型人才、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等6个培养计划建立培训对象库。

实施分级分层培训,市级负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师资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区县负责抓好农村致富带头人、经营管理型人才、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组织动员高素质农民参加学历提升教育。

(二)建立健全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人才库。各区县要全面摸清本区域在乡、返乡、入乡人才,掌握各类人才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情况。对正在从事或有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经本人申请并审核确认后,纳入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对象。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人才库,完善主体类别、创办项目、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年经营收入(收益)、带农人数、带农方式、带农预期效果、扶持政策享受等信息档案。对纳入基础人才库拟作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分类型分批次开展综合培训。

(三)落实学历提升计划。各区县要加大本地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报考全市职业院校,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能力。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要积极争取学费减免等补助政策,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

(四)优化培育形式手段。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训内容,结合农时季节和农民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教材,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培养用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师资,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各区县要继续与妇联组织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训,与共青团组织联合开展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评选推介,与科协组织联合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推进融资担保培训,可根据实际需求开设专题培训班。

(五)强化培育体系建设。各区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要发挥好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牵头抓好摸底调查、培训组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对接,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

(六)落实高素质农民扶持政策。加强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倾斜。鼓励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和技术技能比赛,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创造机会条件,让参训农民跨区县跨省市交流,拓展理念视野。

五、项目资金及主要用途

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8〕145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9号)要求,其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支出,包括为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技能比赛、最佳评选、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学历提升等内容。

(一)经营管理型人才培训,按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人均2500元标准进行培训(含线上培训)。

(二)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训,按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人均1500元标准进行培训(含线上培训)。

(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按照中组部、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培训时间7天,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培训(含线上培训)。

(四)经营管理型人才的重点扶持、技能比赛、信息化手段、后续指导管理服务等费用,补助标准人均1500元。主要用于五个方面:一是举办农民致富带富技能大赛;二是评选优秀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是对本地从事农业生产有示范引领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给予重点扶持;四是后续指导管理服务支出,包括跟踪培训、技术指导和经营管理等服务;五是促进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利用激励奖励政策,组织学员积极参加中高职学历提升教育。

六、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于培育之中,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认真研究制定区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于2021年7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备案。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继续加强对区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指导,带头落实农民教育培训第一课。

(二)加强工作监管。各区县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以及乡村振兴绩效考核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任务,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市农业农村委将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2022年任务分配挂钩。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各区县要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四)加强基础支撑。各区县要结合市级示范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推进本地农民田间学校等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要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农民讲师,用好各类共享师资。加快建设本地高质量通用教材和专业教材体系。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树标杆、立典型、讲经验、推模式。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2021年12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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