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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利局关于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修编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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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2-04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天星水库工程原洪评报告超过有效期,你司委托四川渝勘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编制了《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修编报告》(以下简称《修编报告》)。我局组织专家对《修编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就该《修编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项目概况

工程涉河段位于万盛经开区黑山镇。同意工程所在河段防洪评价标准20年一遇,天星水库枢纽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30年一遇;管理房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管理房交通桥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供水工程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二、涉河建设内容

本项目涉河建筑物主要有水库大坝枢纽、溢洪道、输水放空建筑物和供水工程、管理房对外交通桥。原则同意涉河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结论。

(一)大坝枢纽

大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坝。坝顶高程379.7m,沥青砼心墙坝底部最低高程324.7m,最大坝高55.0m,坝顶宽度8m,坝顶长242.8m。大坝上游坝坡坡比为1:2.5,上游坝坡采用6.0m×4.0m现浇混凝土护坡,护坡厚0.2m,护坡下设1.5m厚砂砾石保护层。上游坝坡在高程347.0m处设置马道,马道以下为上游围堰,围堰作为上游坝坡一部分,围堰上游利用弃渣进行培厚压重。大坝下游坝坡为1:2,坝后培厚压脚,压脚顶高程365.68~365.0m,压脚边坡1:2.5,坝体及压脚下游布置“之”字形上坝道路,下游坝坡及压脚坡面采用0.4m厚C25砼框格梁护坡,马道内侧设置砼排水沟;下游坝坡高程335.0m以下为灰岩块石排水棱体。

(二)溢洪道

溢洪道由进水渠段、闸室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及出水渠段组成。进水渠段长166.78m,底板高程368.0m,采用i=0的平坡和闸室段相接。闸室控制段长20.0m,闸室分为2孔,单孔尺寸5m×8.7m,采用液压弧门,闸底坎为WES堰,堰顶高程371.0m;中墩和边墩厚均为2.5m,墩顶高程379.7m(坝顶同高),墩顶设置交通桥。泄槽段长154.40m,矩形断面,净宽12.5~10m,底坡1:100和1:2.89,侧墙高5.5m,进口底板高程363.37m,出口底板高程324.40m,采用现浇C40W6F50钢筋混凝土整体结构。消力池总长65m,进口净宽12.0m、出口净宽16.0m,下挖池深3.0m,底板高程324.40m,边墙总高15.0m(上墙高分别为5.0m和8.5m、下墙高分别为10.0m和6.5m),迎水面铅直;边墙表面为C45砼抗冲耐磨层厚50cm,底板采用现浇C45W6F50钢筋混凝土结构。出水渠段总长约176m,渠宽16m,纵坡1/200,采用C25砼底板和边墙,末端长30m范围内的河床底部设置格宾石笼护坦。

(三)输水放空建筑物

输水放空建筑物主要包括进水塔、输水放空管道及控制阀室。进水塔布置在坝体右岸上游侧,进水塔内部平面尺寸为10.0×10.0m(顺水流长×垂直水流向宽),进水塔内部底高程334.3m,进水塔高47.4m,分五层取水,最底层管道取水兼放空管径DN1200mm,其余各层水平取水管道管径DN600mm。各层取水后汇入DN1200mm竖向钢管后以导流洞明敷输向下游,末端设分水控制阀室。

(四)供水工程

供水工程涉河管道共有3处,第一处为枢纽下游大垭槽穿河,第二处为管道穿清溪河,第三处为沿清溪河左岸布置段,供水管道均采用填埋布置。

大垭槽穿河段桩号为K0+016.19~KO+048.84,长度32.65m;清溪河穿河段桩号为K1+521.07~K1+583.15,长度62.08m;清溪河沿河段桩号为K1+239.21~K1+521.07,长度281.86m,涉河管道采用Dg529*8钢管,外包C20砼30cm,顶部采用大块石回镇,满足河道冲刷要求。

(五)管理房对外交通桥

管理房对外交通析为腾溢快道出水渠建筑物,采用1×16m的现浇混凝土空心板桥,板厚90cmu桥面高程为334.0m、桥面宽度为7.5m。

三、有关要求

(一)你司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影响。

(二)本工程应该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按要求完善度汛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防止施工期和运行期等相关措施影响河道行洪及自身安全。

(三)你司应在修编报告准予许可后,将修编后的施工组织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期涉河建设行为进行监管,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四)工程竣工后,你司应编制复核报告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并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完工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你司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涉河建设项目坐标体系

      2.《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修编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利局

2026年1月28日   

(此件予以公开)

附件1

枢纽工程控制点坐标表

编  号

X (m)

Y (m)

备注

坝轴线

IP1

3201656.8794

397817.3407

左坝

IP2

3201660.6425

398060.0346

右坝

溢洪道

Y1

3201576.9890

398066.8320

起点

Y2

3201631.6867

398085.6307


Y3

3201876.1479

397949.3341


Y4

3201982.1942

397946.8380


Y5

3201994.5002

397876.9398

终点

输水放空建筑物

S1

3201449.2960

398028.8753

起点

S2

3201666.4872

398125.6197


S3

3201944.9080

398054.0288


S4

3201979.8507

397930.2680

终点

管理房交通桥

B1

3201935.9921

397935.7631


B2

3201943.7951

397933.6029


B3

3201946.7114

397957.1690


B4

3201938.7142

397957.9622


涉河管道控制点坐标表

编号

桩号

X

Y

备注

A1

K0+016.19

3201969.7670

397954.7954

大垭槽穿河段

A2

K0+048.84

3201959.6350

397923.7581

A3

K1+239.21

3202830.6714

397585.8194

清溪河沿河段

A4

K1+298.20

3202835.9007

397527.0617

A5

K1+329.12

3202838.6417

397496.2631

A6

K1+346.39

3202845.4000

397480.37

A7

K1+362.05

3202856.8903

397469.731

A8

K1+411.29

3202902.4871

397451.1436

A9

K1+432.80

3202922.2152

397442.5731

A10

K1+458.17

3202942.0272

397426.7238

A11

K1+487.57

3202951.7822

397398.9928

A12

K1+521.07

3202952.8607

397365.5093

A13

K1+530.10

3202953.1555

397356.4764

清溪河穿河段

A14

K1+567.51

3202979.3044

397329.7379

A15

K1+583.15

3202990.2439

397318.5517

A16

K1+588.00

3202993.6327

397315.0865

临时导流工程控制点坐标表

分项名称

控制点编号

X

Y

备注

上游临时土石围堰

K1

3201453.349

398023.675


K2

3201459.88

398026.969


导流涵管

D1

3201573.36

397994.696

上游起点

D2

3201789.743

397967.716

下游终点

土石料暂存堆放区

Z1

3201450.142

398016.951


Z2

3201465.393

397991.939


Z3

3201492.898

397984.992


Z4

3201525.127

397985.54


Z5

3201525.127

397998.869


Z6

3201495.93

397998.869


Z7

3201472.238

398004.445


Z8

3201461.844

398022.115


Z9

3201584.547

397980.45


Z10

3201626.892

397958.543


Z11

3201671.899

397951.279


Z12

3201761.501

397962.397


Z13

3201783.468

397959.284


Z14

3201785.413

397975.826


Z15

3201737.77

397978.566


Z16

3201663.197

397966.762


Z17

3201593.521

397994.624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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