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利局关于万盛经开区麒麟莲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莲池苑安置房)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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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万盛经开区麒麟莲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莲池苑安置房)水土保持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402-500110-04-01-353337)和《万盛经开区麒麟莲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莲池苑安置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评审意见详见附件),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24.26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87.5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6.7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0.76万元,临时措施费4.51万元,独立费用18.11万元,监测措施9.90万元,基本预备费1.4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468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前报我局重新审核。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利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予以公开)
附件
万盛经开区麒麟莲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莲池苑安置房)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万盛经开区麒麟莲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莲池苑安置房)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重庆市 |
涉及县或个数 |
万盛经开区 | ||||
项目规模 |
总规划用地面积14620m2,规划总建筑面积55278.54m2 |
总投资(万元) |
95000 |
土建投资(万元) |
52000 | ||||
动工时间 |
2025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3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1.46 |
永久占地(hm2) |
1.46 |
临时占地(hm2) |
0.0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9.04 |
1.35 |
0.21 |
7.9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46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调查预测总量(t) |
110.16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99.6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挡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建构筑物区 |
主体已列:散水沟325m |
主体已列:截水沟510m、沉砂池4座; 方案新增:防雨布网遮盖1600m2 | |||||||
道路硬化区 |
主体已列:透水铺装0.24hm2、雨水管840m、雨水口32座 |
主体已列:截车辆冲洗设施1套;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95m、临时拦挡92m、临时沉砂池2座、防雨布网遮盖2400m2; | |||||||
景观绿化区 |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0.21万m3、全面整地0.52hm2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0.52h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网遮盖2600m2 | ||||||
投资(万元) |
61.69(方案新增0.76) |
119.60 |
11.51(方案新增4.51)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24.26(方案新增36.73) |
独立费用(万元) |
18.11 | ||||||
监测措施费(万元) |
9.90 |
监理费(万元) |
0.00 |
补偿费(万元) |
2.0468 | ||||
方案编制单位 |
建设单位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卞正丹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赵小银 |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166号2栋12楼1208号 |
地址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科创大厦312室、负一楼食堂 | ||||||
邮编 |
610066 |
邮编 |
4008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立/188 8335 9893 |
联系人及电话 |
罗玉秀/177 8326 5767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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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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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