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销号”签字背书工作的通知









万盛经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任务“销号”签字背书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市委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任务“销号”签字背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字背书的主要内容
问题整改和任务完成“销号”签字背书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渝扶组发〔2020〕17号)文中明确的71项整改落实任务中,涉及我区的整改任务,实行逐级签字、逐项“销号”。二是万盛经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扶领发〔2020〕12号)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
二、签字背书的流程
渝扶组发〔2020〕17号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销号单:对拟“销号”的整改任务,区级牵头行业部门主动对接市级牵头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销号”,完成“销号”任务后,将“销号”资料(复印件)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万盛经开扶领发〔2020〕12号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销号单:对拟“销号”的任务,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改方案及有关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整改,要针对拟“销号”的整改落实任务开展自查,收集整理整改佐证资料,主动交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既要抓紧抓实属于自身的整改工作,对自身整改落实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督促责任单位序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主动对接责任单位,对拟“销号”的整改落实任务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填写《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 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销号”单》(附件),由牵头单位负责人在“销号”单上签字确认,加盖单位鲜章后,将“销号”资料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方能予以“销号”。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整改工作的形势与任务,把问题整改和任务完成“销号”签字背书作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整改实效的有力抓手,做到整改真、真整改。
(二)压实整改责任。坚持“谁销号、谁签字”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牵头单位要建立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商机制,及时收集汇总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和牵头单位对接联系,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松手,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三)强化资料归档。坚持“谁销号、谁签字”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牵头单位要建立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商机制,及时
收集汇总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
动和牵头单位对接联系,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
到位绝不松手,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实行实行“销号”签字背书制度,是杜绝“假整改”“走过场”“走形式”的重要举措,各镇、区级有关部门必须严守纪律、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责任不落空、任务不漏项、动作不走虚,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虚假整改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附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整改任务“销号”单
万盛经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 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任务“销号”单 | |||||
任务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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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任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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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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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任务是否 |
检查组成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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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负责人 (签字): (加盖单位鲜章) 日期: | |||||
备注 |
填表说明:1.按照万盛经开扶领发〔2020〕12号文件附件中明确的编号;2.任务名称为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3.销号单由牵头单位填写;4.检查组成员为各区县牵头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任人及具体经办人员(至少两人);5.单位负责人为任务执行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