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
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现将《万盛经开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
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程序,突出审计效果,确保2021年全区村组织“两委”换届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原农业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委、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0〕106号)要求,结合万盛实际,现就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指导方针,以创新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审计目的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选强配好村干部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审计,有利于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推动乡村治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审计依据、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审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任期届满离任,由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三日前公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原农业部令第6号)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第七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目标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3日前张榜公布”。
原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号)要求“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
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9〕87号)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强化日常财务收支定期审计、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
(二)审计对象。行使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权的村干部,是本次审计的对象,包括现职和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事项的村干部。
(三)审计范围。自上次换届选举以来,任现职期间的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四)审计内容
主要审计村级事项如下:
1.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是否违反程序规定、超标准发放村干部补贴和奖金;有无违规开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有无虚报、冒领、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等。
2.债权债务情况。村里放款和举债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是否存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等。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拨付、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及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集体地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有无违规使用、截留、挤占、挪用问题等。
4.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是否公开招投标,有无暗箱操作,“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徇私舞弊;是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有无违规收费问题等。
5.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所属企业改制、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等工作中,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集体土地、山林、“四荒地”等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和出让,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等。
6.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及经济责任评价。任期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是否完成;村集体经营收入是否稳步增长,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有无违规决策,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等。
7.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方式、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审计方式。本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已实行委托代理的镇,组织审计时要建立回避等必要的隔离制度。
(二)审计程序。
1.审计准备阶段
①制定工作方案。各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审计方式、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工作步骤、审计方法、审计起止时间、组建审计组、审计组人员分工等。
②发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和格式按统一规范文书格式填写。
③编制实施方案。根据对被审计单位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包括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和时间范围、审计重点、审计步骤和方法、审计进度安排、审计人员具体分工及其他必要措施等。
2.审计实施阶段
①述职。审计组召集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听取被审计单位对任期的工作述职报告,并听取、征求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对述职报告的评价意见及情况介绍。
②实施审计。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分工,对下列内容分别审查:审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活动资料;有关与经济事务相关重大事项的会议记录、会议决策程序;经营合同、工程项目的合同、预决算资料;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任期内经济目标完成状况;检查盘点现金、实物;向有关人员询问调查等。
③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内容的项目性质分类,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盘存类的《审计工作底稿》经过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确认后,加盖被审计单位的公章,帐外调查的《审计工作底稿》要有被调查人签名确认。
3.审计终结阶段
①编写审计报告。审计组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将审计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在组内统一审计意见后,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果和基本内容按统一格式编写。审计报告初稿先在审计组内进行讨论,审计组对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②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报告初稿经主管审计领导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审计组在收到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回复之日起10天内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能超过30天。
③发出审计建议书。审计组应将修改后的审计报告送主管领导审定,经审定批准后出具审计建议书。
④公示审计报告。对审计组出具的审计报告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
⑤整理审计档案。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有关审计资料,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审计文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文书式样,由区农林局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另行发文规定。
(四)进度安排。本次审计工作从2020年10月开始,2021 年1月20日前结束。请各镇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区农林局;2021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区党工委组织部、农林局、财政局、民政局。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镇务必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提供保障,认真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支持、指导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要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在审计期间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被审计对象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三)提高审计质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审计工作制度,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加,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加强对审计档案的抽查复核,确保审计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要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开展督导检查。区党工委组织部、农林局、财政局、民政局要对各镇的审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指导服务,查处有关问题,确保专项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对审计出的问题,要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处罚,并提出整改意见;涉嫌违纪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审计工作中借机刁难、故意泄露审计事项、存在重大失职等问题的有关审计人员,要及时清除出审计队伍,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信息。为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专项审计工作进度实行半月报制度,各镇每月15、30日前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重大情况或问题随时上报。
附件:1.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情况统计表
2.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1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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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一、基本情况 |
二、审计单位及人员情况 |
三、审计资产总额 |
四、违纪违法情况 |
五、审计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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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数 |
其中: 换届村委数 |
2、村委干部数 |
1、村数 |
2、村委干部数 |
小 计 |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
1、违纪违法单位 |
2、违纪违法人 员 |
3、违纪违法金 额 |
4、受处分人员 数 |
其中:移交纪检司法人 数 |
5、贪污案件数 |
其中: 万元以上贪污案件数 |
6、贪污金额总数 |
其中: 已赔偿金额总数 |
审计人员 |
审计经费 | |
|
个 |
个 |
人 |
个 |
人 |
万元 |
万元 |
个 |
人 |
万元 |
人 |
人 |
件 |
件 |
万元 |
万元 |
人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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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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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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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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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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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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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
※ |
⑵债权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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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个数 |
个 |
其中:应收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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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组织情况 |
※ |
⑶固定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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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方案制定(文号) |
※ |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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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参与审计工作人数 |
人 |
⑷其他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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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落实工作经费 |
万元 |
12.已审单位负债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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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召开会议 |
次 |
其中:应付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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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培训人员 |
人次 |
已审单位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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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启动审计时间 |
※ |
13.贪污案件数 |
件 |
||
|
三、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
※ |
其中:万元以上的贪污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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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开展审计的村个数 |
个 |
14.贪污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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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已审单位数 |
个 |
其中:已赔偿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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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违纪单位数 |
个 |
15.受处分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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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违纪金额 |
万元 |
其中:移交司法处理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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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已审单位资金总额 |
万元 |
16.形成审计报告份数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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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货币资金 |
万元 |
17.以镇为单位档案建立 |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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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从2020年11月开始到审计工作结束,每月15、30日前报区农林局农经站,联系人:曾忠全,联系电话:48288381,QQ号码345339145;2.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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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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