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7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1-01-27

 本年度报告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万盛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s.c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828928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公开全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服务人数、资金支出等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

 2、强化执行公开。一是推进行政许可公开。全年对涉及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内容执行公开。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每月对全区10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了随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万盛子网进行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情况

 1、梳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三方面内容,确保公开相关信息准确。

 2、落实政务公开事项动态管理。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渝民﹝2020﹞154号)文件精神,及时制定我区社会救助领域与养老领域政务公开目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推动新媒体平台建设。2020年7月开设微信公众号“万盛民政”,全年发布信息96条,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影响力。

 2、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将低保、临时补助、老年人补贴等社会保障相关内容在万盛子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主动公开的一律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制度保障。一是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制度、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等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公开内容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依次审核把关后发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

 2、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内容,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二是拟定我区民政系统社会救助领域和养老服务领域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有效发挥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0

4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强化。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主动公开数量少、范围窄的情况。

2、政务公开能力有待提升。对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学得不深、悟得不透,存在主动公开内容浅、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一是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明确工作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

2、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积极落实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适应民政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形势需要,紧密结合我区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