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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4〕20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6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黑山镇敬老院注销登记的批复

日期: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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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8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黑山镇敬老院注销登记的批复


黑山镇敬老院:

你院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你们注销登记。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你院登记证书、印章等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分剩余财产,继续用于相关公益事业。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44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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