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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3〕8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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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22

万盛经开民发〔2023〕8号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万盛经开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登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成立登记。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你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民政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你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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