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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2-00252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2〕42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8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药学会的批复

日期: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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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0-21

万盛经开民发〔202242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药学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申请登记万盛经开区中医药学会的请示》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准予登记注册。学会成立后,应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和登记管理机关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必须事前报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登记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请将该学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及时报我局备案。学会应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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