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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2-00155 [ 发文字号 ] 万盛未保办〔2022〕2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1 [ 发布日期 ] 2022-06-2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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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22

万盛未保办〔20222

各镇街未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未保组〔2022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未成年人安全守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未保组〔20213号)精神,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安全事故发生,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安全教育,督促指导父母及委托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责任和安全教育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兜住未成年人保护的安全底线,为营造安全良好的成长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要按照《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万盛未保办〔20221号)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讲。通过宣传安全警示视频、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应急演练等方式,围绕防心理疾病、防溺水事故、防网络沉迷、防虐待欺凌、防性侵伤害、防诱骗拐卖、防食品中毒、防毒品侵害、防交通事故、防火灾危害等重点,向广大家长及未成年人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培养安全行为习惯,传授安全防护技能,筑牢未成年人防护屏障。要在镇(街道)、村(社区)等重点场所和相关水域悬挂安全标语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营造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环境。暑期、节假日是未成年人溺水、中暑、车祸、食品中毒等事故的高发期,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牢抓实安全监管和教育工作。

二、强化监护责任,提升监护能力

持续推进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制度及临时监护责任,坚决防止未成年人因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等发生安全事故。要督促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落实责任,做好儿童关心关爱等日常保障工作,掌握本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生活状况和监护情况;要强化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儿童监护责任,完善“两单两书”(《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承诺书》《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要广泛印发《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防溺水“七不三要”》等宣传资料,及时送达到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家庭,并在村公开栏和主要人员聚集区张贴,引导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责任,保障儿童生命安全。

三、强化部门联动,合力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地开展防心理疾病、防溺水事故、防网络沉迷、防虐待欺凌、防性侵伤害、防诱骗拐卖、防食品中毒、防毒品侵害、防交通事故、防火灾危害等专题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指导学校与儿童所在各辖区村(居)民委员会相互配合协作,摸清底数、加强联系,并通过不定期家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家庭进行回访。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主动作为,依托各类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服务阵地,组织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五老”等人员,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趣味游戏、生活体验等丰富多彩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保护意识。

四、强化监管责任,全面排查隐患

各镇街要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全面加强儿童福利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全面进行走访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脱离监护或监护不当、侵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协助为儿童本人及家庭提供支持,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值班巡查、应急管理等安全要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确保未成年人安全。各镇街要指导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履职尽责,将暑期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不走过场、落到实效。

附件:1.防溺水“七不三要”

      2.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

      3.暑期安全防范情况统计表

万盛经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6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防溺水“七不三要”

一、“七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堤坝)、堰塘、水井、主干渠、溪沟边玩耍;

7.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三要”

1.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

2.要到有防护措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

3.要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立即呼叫,寻求成人帮助或报警。

附件2

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暑期即将来临,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愉快”的假期,请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防溺水教育和监护

1.教育孩子不要单独前往池塘、江河、水井、堰塘边行走和玩耍;

2.不要把5岁以下的孩子单独留在浴缸中,也不要让12岁以下的孩子看管浴缸里的孩子洗澡;

3.小孩必须在大人的陪同下进行游泳活动,要携带游泳圈等安全防护设施;不要带小孩到水库、堰塘或其他不明水域游泳;带孩子游泳时不要放手让孩子独自玩,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二、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做游戏,有车来要及时避让;不闯红灯,过街走斑马线。家中有车的家长,驾车时不酒驾、不超速、不超载,文明行车。

三、电火气安全

暑假正值高温季节,要教育孩子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室内电器设备,对自己不熟悉的家电不要随便使用,以防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注重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等气体的使用,以防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发现火灾要及时拨打119,发现中毒及时拨打120

四、防盗防骗防拐防性侵防坠落安全

要教育孩子在家时要关好门窗,禁止在阳台等高处翻越,如果有陌生人敲门,千万不能开门。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时,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聊天,不可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更不能吃、喝陌生人给的食物。女童外出应随时与家长联系,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群密集之处靠近,必要时可大声呼救;未经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严禁单独与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

五、食品安全

暑假正值炎热季节,应注意孩子的食品卫生,不吃霉烂和来源不明食物,不喝生水,防止食物中毒。不购买“三无”、“三危”食品,注重食品保质期,适量食用冰淇淋等冰凉食品,防止疾病的发生。

六、活动安全

1.引导孩子文明上网,严禁孩子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KTV、舞厅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2.教育孩子不去池塘、建筑工地等危险的地方玩耍、逗留,不要去攀爬建筑物;暑假期间孩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走亲访友家长尽量接送。

3.暑假期间天气多变,要做好孩子的防暑降温工作,外出活动要适度,要避免长时间在高温下运动,以防中暑;教育孩子在雷雨天气不得外出,严禁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

七、疫情常态化防控

引导孩子积极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入重点场所主动提供健康码,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八、常用安全电话

要教育孩子记牢常用安全电话:警情110、火警119、急救120、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45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请各位家长或受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孩子的暑期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最后祝家长们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孩子们平安幸福,茁壮成长!

附件3

暑期安全防范情况统计表

单位 重点区域和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送达《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和《防溺水“七不三要”》/份 开展宣传活动/场 使用经费/元
新增/个(幅) 共有/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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