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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2-00069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2〕9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的批复

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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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0

万盛经开民发〔2022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登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单位名称、《章程》草案、场所使用权证明、注册资金报告等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应于每年531日前向民政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21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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