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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1-00333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1〕17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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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0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万盛经开民发〔2021〕17号

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各民政服务机构:

现将《万盛经开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总体部署和《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决定6月在全区开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民政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纠治“两重大一突出”问题,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履行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民政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开展时间和任务步骤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民政系统统一开展,为期一个月。

第一阶段(6月10日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一是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二是专题组织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三是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和基层宣讲等载体,分层次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讨论交流,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以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站、所、中心)

第二阶段(6月11日至6月20日):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一是结合《万盛经开区民政系统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消防安全、食药安全、灾害安全、疫情安全、政治安全、舆情安全、人身安全、心理安全、服务安全、安全责任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风险,再次深入开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发动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活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二是紧密结合日常民政宣传、法制宣传、业务宣传等活动,深入宣传各类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通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约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等。三是采取张贴横幅、制作宣传栏、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方式,使“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进入到机关和服务机构,积极协调当地媒体,充分报道民政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树立民政良好形象。四是各服务机构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或培训,邀请消防官兵或者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到机构进行现场演示和培训,加强各种险情下防护、逃生演练。五是要联合安监、公安消防、食药监管等安全管理部门,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联合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牵头科室:养老服务科、殡葬管理所,责任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督查。一是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安监、食药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双随机”等多种抽查方式,对各类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隐患排查长效制度、指导各类服务机构发挥主体责任,形成机构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和区民政局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三是邀请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志愿者以及媒体记者等作为义务监督员,充分借助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引导全社会关注服务机构安全工作,通过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防范意识和能力。(牵头科室:办公室、养老服务科、殡葬管理所,责任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组织领导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加强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有序开展。

(二)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标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强化安全管理观念,推动相关法规政策落实,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切实深入开展活动,狠抓活动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安全管理重点工作有效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加强宣传,确保安全。加强活动进展情况宣传报道力度,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多层次多角度宣传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和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各民政服务机构深化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48265612

邮箱:wswyong@qq.com

附件:万盛经开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杜华侨

副组长:甘永红  赵茂开  戴爱莲

成  员:杨中嫦  王  婷  向中伟  唐庆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杨中嫦、王勇,由王勇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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