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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1-00288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1〕14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关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大东方培训学校注销登记的批复

日期: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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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14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大东方教育培训学校:

你学校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你学校注销登记。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你学校登记证书、印章等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分剩余财产,继续用于相关公益事业。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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