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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1-00284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1〕13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关于同意成立万盛经开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会的批复

日期: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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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14

万盛经开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会: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登记万盛经开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会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单位名称、《章程》草案、场所使用权证明、注册资金报告等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万盛经开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会。

万盛经开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万盛经开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民政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万盛经开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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