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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51914746/2021-00091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民发〔2021〕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关于同意成立万盛经开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批复

日期: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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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25

万盛经开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登记万盛经开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单位名称、《章程》草案、场所使用权证明、注册资金报告,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万盛经开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万盛经开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科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万盛经开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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