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万盛经开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推进实施。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万盛经开委发〔2018〕 29 号,为加快完善我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市民政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渝民〔2020〕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补齐治理短板、提升服务能力为目的,以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功能为重点,以城市品质提升、农村乡村振兴为契机,以整合各类资源、共建共治共享为途径,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调动部门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力争到2022年,全区80%的城乡社区达到“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
--2020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达到60%。
--2021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达到70%。
--2022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达到80%。
三、进度安排
(一)2020年(4个)
分别是:万东镇建新社区、红枫社区,南桐镇平山社区,关坝镇兴隆街社区。
(二)2021年(5个)
分别是:万盛街道万新社区,东林街道观井湾社区,万东镇海棠社区,南桐镇新工村社区,青年镇青年街社区。
(三)2022年(3个)
分别是:万盛街道建设社区,万东镇莲池社区,南桐镇南桐社区。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布点规划,确保未建成区域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对未建成区域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坚持规划先行,各镇街要提前谋划,主动联系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土地出让、项目建设等方面主动介入,制订实施计划。
(二)建立工作台账,推进已建成区域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各镇街要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对未达标的城乡社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制定“一社区一方案”,通过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补足面积,完善功能,限期达标。
(三)抢抓发展机遇,同步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城市要积极争取将老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内容,对社区服务设施同步改造、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农村要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推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在改造建设中,要广泛听取专业人士、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的意见,科学合理设计改造方案,确保满足社区管理和服务需要。
(四)做好统筹协同,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按照区党工委组织部、民政局、党工委政法办、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共同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室、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文化活动室、菜店(平价超市)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整合资源,充分整合利用闲置的学校用房、企业厂房、办公用房等政府资产,优先用于补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足,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社区养老、儿童关爱等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
(五)规范标识挂牌,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设置。各镇街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设施的标识挂牌和功能设置。其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设置服务大厅、居民议事室、人民调解室、阅览室、社会组织活动室、社会工作室、残疾人康复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慈善物品保管室(慈善超市)、档案室、综治中心、微型消防站、市民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办公室等功能用房。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对外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吊牌。设施主体建筑物显著位置应配挂“中国社区”标识,有条件的可在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引导牌等加入“中国社区”标识。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推进落实。
(二)建设资金。主要采取镇街牵头筹集建设资金,保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目标考核。区民政局将按照年度建设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对镇街进行督促指导,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落地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目标任务实行销号制,区民政局将每年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情况进行评估,作为镇街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