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殡葬管理的具体事务。主要包括为殡葬行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的制定提供辅助服务;受委托承担殡葬行业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发放殡葬证件;做好规范殡葬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
2.为推动殡葬改革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为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习、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提供服务。
3.提供殡葬事务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为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提供殡葬管理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按照三定方案,本单位未设置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6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4年增加291.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4年增加291.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65.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291.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9.0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06万元,比2024年增加29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8万元,比2024年增加2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4.08万元,比2024年增加269.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市级殡葬补助资金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补贴、人体器官捐献补贴、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事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事务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19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41万元,比2024年增加5.81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2025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犹俊男 联系方式:023—48289289
附件: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