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养老服务投资指南
一、区位优势简介
万盛位于重庆南部、渝黔交界,距重庆主城70公里,幅员面积566平方公里,辖8镇2街,2021年7月万盛经开区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为235927人。唐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设溱州治荣懿县,溱州及荣懿县治所在今万盛区境,至今有近1400年建制史。1955年设立南桐矿区,1993年更名为万盛区,2011年设立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由重庆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
万盛是一座移民城市。因明清时期“湖广填四川”、抗战时期人口内迁、“一五”时期支援南桐矿区建设、“三线建设”时期军工企业入驻而迁入大量人口,民风淳朴、开放包容,文化底蕴深厚。万盛是一座转型城市。1938年开始大规模采煤,产业发展长期“一煤独大”,2009年列入全国资源型城市,目前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煤炭采掘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由历史最高72%下降到5%,2017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考核获评全国7个优秀城市之一。万盛是一座工业城市。曾是“三线建设”时期兵工重镇,正在做大做强煤电化工、新型材料、装备制造三大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电子信息、医药健康、临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工业强区。万盛是一座旅游城市。全域建成AAAAA级景区黑山谷•万盛石林和奥陶纪“世界第一天空悬廊”等22个景区景点,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卫生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万盛是一座运动城市。是知名羽毛球之乡、国家羽毛球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先后培养输送了钟波、张亚雯等36名知名羽毛球教练员和运动员,还是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研制联系城市、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近年来,万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民生福祉不断改善,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020年,全区GDP实现213.97亿元,比“十二五”末翻了一番;人均GDP达到1.4万美元,在全市各区县中列第10位;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213.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88.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1093元、16863元。今年前三季度,全区GDP实现173.1亿元、同比增长10.1%(排全市20位、主城都市区14位),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6.9%(排全市15位、主城都市区11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9%(其中,工业投资增长51.6%,排全市第6位、主城都市区第1位;工业技改投资增长88.1%,排全市第6位、主城都市区第4位;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60.7%,占比例全市第1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5.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2%、13%,实现了“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按照“一城三区一极”目标定位(即打造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支点城市、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品质生活区、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推进“五大任务”(高水平优化全域空间布局、高强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高品质打造山水活力名城、高层次扩大对外开放水平),突出“三大抓手”(突出新经济产业园、重庆(万盛)内陆无水港建设和綦江—万盛三化融合发展),实施三个“十大工程”(滚动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三个“十大工程”),推动地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打造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支点城市。
二、养老服务投资审批有关事项
(一)政策依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
2.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29号)
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万盛经开办发〔2018〕20号)
(二)主要措施
1.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后,向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备案登记。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养老服务机构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区县工商部门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2.鼓励外国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国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外商投资养老机构设立及变更办理备案手续,适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投资养老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进口设备免关税政策。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3.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4.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审批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应向区县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
5.凡利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独栋建筑或者建筑物内的部分楼层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动迁计划说明、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说明、环评审批文件或备案回执。
6.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根据诊疗需要和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三、养老服务投资审批有关咨询
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3-48291351。
万盛经开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23-4828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