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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2022年版)

日期: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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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0-17

一、办理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万盛经开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要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申请材料

(一)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二)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三) 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四) 家庭成员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 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户籍人口中已婚出子女的婚姻证件复印件;

2. 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认(鉴)定有效证明: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家庭成员因病造成重大支出证明(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等;

3. 家庭成员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应提供失业证、求职登记表等相关材料,领取失业保险的应提交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

(五) 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 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工资性收入的,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性收入证明;家庭成员中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养老金领取证复印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月收入证明:

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需提供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涉及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2. 农业人口由所在镇、村出具的家庭种植业、养殖业收入证明,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证明;

3. 从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取得一次性收入的证明材料,如:因城建、危旧房改造、拆迁、土地征用等因素获得一次补偿费协议证明材料、下岗失业后从原单位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费证明等;

4. 居(租)住房屋产权证及协议书复印件;

5. 因征地等政策性参加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相关缴费证明;

6. 家庭成员有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费缴费正式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

7. 申请低保前2个月家庭水、电、气、通讯、物管费缴费发票;

8.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救助标准

20229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17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81元。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联系方式

万盛街道:02348277376

东林街道:02348285882

万东镇:02381715554

南桐镇:02348301680

关坝镇:02348357902

青年镇:02348350069

丛林镇:02348333079

金桥镇:02348335311

石林镇:02348338371

黑山镇:0234826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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