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申请指南
日期: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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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符合条件需要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的公民,请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更新。
一、申报对象
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学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
三、补贴方式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发至符合条件对象的社保卡(银行卡)。
四、办理流程
散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助学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县民政部门,区县民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确认、学籍(录取通知书)等信息资料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资助范围。
五、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联系方式
万盛街道:023-48277376
东林街道:023-48285882
万 东 镇:023-81715554
南 桐 镇:023-48301680
关 坝 镇:023-48357902
青 年 镇:023-48350069
丛 林 镇:023-48333079
金 桥 镇:023-48335311
石 林 镇:023-48338371
黑 山 镇:023-482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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