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搭建流浪人员“临时之家”
日期: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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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07

连日来,区救助站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除了离家在外食宿无着落人员,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临时遇困人员,均可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区救助站负责人王勇介绍,区救助管理站对于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信息者,先提供救助服务,再查明情况;对于危重病人、精神病患者,当时因病无法提供个人信息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先送定点医院救治,再通知救助管理机构到场对其身份进行甄别核查,确定是否属于救助范围。
“确需救助的人员,除可直接前往救助管理站寻求帮助外,也可以向民警、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表达救助需求。”王勇介绍,民警、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其向区救助管理站求助,对其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征得其同意后,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该类人员予以救助。
去年,我区共计救助流浪人员196人次,各类流浪、乞讨、临时遇困人员无偿救助覆盖率100%,做到了应救尽救,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兜底作用。
(戴 鑫 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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