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有关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执行文化和旅游市场检查及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检查;负责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文化和旅游违法案件;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办理文化、旅游和体育行政处罚案件,依法查处文物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督办文化、旅游和体育投诉案件和复议案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处理或移送交办违法案件,并对违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和向社会通报;负责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执法调研,负责执法统计和数据填报工作;协助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生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6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文化市场执法科、旅游市场执法科、资源保护科、体育市场执法科。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44.11万元,支出总计444.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4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11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4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44.11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未完工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4.1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8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8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未完工项目。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7.25万元,占8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85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68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18.55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11.63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8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和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7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使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使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应急处置、安全检查、政务接待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1.48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使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8.6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930.0%,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相关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87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相应的办公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无自评。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6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