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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明节文物安全提示

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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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02

2024年清明节将至,群众扫墓祭祖活动、燃香烧纸增多,火灾风险增大。为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文物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文物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镇街、博物馆要坚持“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据签订的文物安全责任书,公示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逐处细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责任到岗。

二是认真开展消防检查。各镇街、博物馆要结合气象、祭祀风俗、文物分布等特点,结合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单位负责同志要带队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落实防火巡查和火源管控,坚决做好清明节期间文物火灾防控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针对有祭祀、宗教活动的文物单位,要提前介入、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要划定安全区域,配备灭火器材,安排专人现场监护。针对景区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单位,要督促管理责任单位对文物本身及周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加强巡防看守。

四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要借助展厅大屏幕、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开展清明节专题宣传,针对文物安全风险特点,播放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典型案例、发布安全预警提示。对地处乡村、林区的文物单位,逐处张贴防火标语、禁火警示牌等,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等,切实加大火源管控力度。

五是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根据应急需求,完善应急疏散、防火等预案,及时调配人力、物力、技术力量和物资器材。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要落实部门联动应急机制,对重点文物单位区域要与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等开展联巡联防,加大防火巡查检查,确保火灾早发现、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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