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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077E/2025-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关于征集2025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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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9-1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实施方案》(万盛经开科发〔2025〕16号),开展2025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万盛经开区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注册成为科技型企业,具有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的能力。

2.项目单位没有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

3.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研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4.项目没有获得过财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助。

5.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

二、支持方向及额度

1.重点支持:聚焦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等“416”科技创新布局,重点围绕新能源及新型储能、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生物医药、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231”现代制造业集群技术创新需求,开展科技攻关。

2.支持额度。高新技术类项目单项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类项目单项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项目单位投入与财政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1。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电子件传至邮箱wsjkqkjj@163.com(文件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申报资料纸质件装订成册2025年10月16日前报送至推荐单位,即所属镇街、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

2.《万盛经开区2025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经各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25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万盛科创大厦322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书的项目考核指标设定应当具有可考核性,并符合项目定位。

2.所有报送资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注意自行留档。

3.提交资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资料不齐者一律不纳入评审,经评审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不予立项支持且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媛,联系电话:023—8171147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科技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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