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2024年度万盛经开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万盛经开科发〔2024〕19号),开展2024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主要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创新技术攻关、科技创新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和其他等5个方面。
二、项目类型
(一)创新主体培育专项
深入实施“双倍增”行动计划,以创新激励、创新主体培育专项项目的形式,支持科技型企业提升创新能级,单项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二)科技计划专项
1、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
(1)高新技术领域:聚焦“416”科技创新布局、“33618”现代制造业体系的技术创新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技术集成和规模化应用,突出新技术、新工艺(方法)、新产品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单项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农业农村领域: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突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农业新品种引进、农村信息化等,且承担单位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积极参与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单项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3)社会发展领域:围绕生物医药、人口健康、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城市建设、交通水利等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创新与应用需求,开展技术研究与应用,推进科技惠及民生。单项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2、科技传播与普及。通过举办科学知识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完善科普设施、打造科普基地、编写科普宣传作品等,提高公民科学素质,营造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单项支持金额1—5万元。
3、指导性项目。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创新活动,从未纳入资金支持的项目中择优设立指导性项目。
(三)市级项目配套专项
对当年度成功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科技进步奖的企业,按照市级到位资金10%的比例配套支持,单项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万盛经开区辖区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且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
2.项目单位没有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
3.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4.项目没有获得过财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助。
5.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
优先支持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以及符合我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条件的负责人牵头申报的项目。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电子件传至邮箱wsjkqkjj@163.com(文件名:项目类型+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报资料纸质件装订成册,于2024年10月29日前交一份报送至推荐单位,即所属镇街、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
2.各推荐单位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4年万盛经开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于2024年11月3日前报送至万盛科创大厦322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报送资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注意自行留档。
2.提交资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资料不齐者一律不纳入评审,经评审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不予立项支持且不另行通知。
3.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向区纪检部门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联系人:周媛、杜婷,电话:81711473,邮箱:wsjkqkjj@163.com。)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科技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