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建设发展,推动企事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3.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4.负责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和第三产业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高新技术项目的产业化、规模化建设。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区级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高新技术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的规划、创建指导和协调工作。
6.负责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科创板挂牌企业的培育、管理服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8.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9.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0.负责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其他科技资金和科研物资的使用配置和监督。负责制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
11.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12.负责管理地震监测设施,提供连续可靠的地震记录基础资料,做好地震数据的传输、速报分析以及归档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体系。
13.受党工委委托,代管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
14.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本级)为经开区管委会组成部门,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科技发展科、创新促进科。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监测站。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80.26万元,支出总计980.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64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3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94.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8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64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3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0.2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8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64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4.74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7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8万元,占20.5%;项目支出779.48万元,占79.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0.2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3.64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6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较上年增加18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下降1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1.0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下降19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6.7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64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4.74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78.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2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统发基数及公务交通补贴调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64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4.74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78.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2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统发基数及公务交通补贴调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00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项目经费拨付及科技创新激励、科技创新专项年底指标调整。
(2)科学技术支出659.61万元,占6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6.47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统发工资基数调整、津贴补贴发放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47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
(4)卫生健康支出8.74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调整医保垫底资金指标。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0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底调整项目经费指标。
(6)住房保障支出14.44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9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下降3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下降6.5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6.82万元,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0.7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调整项目指标基数。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调整项目指标基数。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3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控制接待次数,今年为大力发展经济,部门加强开展招商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9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购置年限已超过10年,受业务影响,维修次数增多。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来区视察工作,全国各地企业、院校来万盛参观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增长30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69.2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会议活动大幅减少;2023年活动逐步恢复,亦经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因科技创新工作业务需要,外出学习,增加了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54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出差等活动减少;2023年活动逐步恢复,亦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1.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高新区展示中心系列展品及材料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79.48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711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