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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309E/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教发〔2026〕21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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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4-23

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2026年度基础教育重点工作部署会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有关规定,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6〕2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持续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现就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就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个人简历,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要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严禁公办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坚持规范公平。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变相提前招生、收取“择校费”“意向金”或将招生与赞助挂钩,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四)坚持惠民有感。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时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咨询答疑等服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流程清晰、环节快捷、材料精简、时效提高。

二、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三对口”情况入学

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两对口”情况入学

不符合我区“三对口”但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向片区范围学校提交申请,若片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应逐一审查接收入学;若片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类别审查依序接收,超出部分由教育科统筹协调入学。

(1)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房(凭连续三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居住地属于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市内无房产(以租房时间由长到短依次确认)。

(2)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监护人或本人且在区内只有一套房产)在片区范围内但学生或监护人户口未在片区内对口房产上(优先确认学生户口迁入对口房产学生,其次是监护人迁入对口房产学生,最后是学生及监护人都未迁入对口房产学生,同等条件下以购房时间由长到短依次确认,学位不足时,同等条件下抽签确定)。

3.相关情况说明

(1)学生或监护人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户籍不作为入学依据;新迁入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2)同一房产(住所)在一学段时间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3)在2026年6月15日前因实际居住地搬迁,房产证未能办理(不含二手房)和户口未能迁移的,可以新居住地作为确定服务学校的依据,但需提供购房合同。

(4)城区当年新建小区(已入住)居民子女入学,由开发商持经开区管委会批复文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以及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必备的其他手续,到所在学校办理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划片申请手续。

(5)房屋产权证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至2026年6月15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在共有房产中占比低于50%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入学的依据。

(二)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两纳入(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同等就学权利。随迁子女由教育局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四)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其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区相关规定,由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

三、时间安排

(一)子女信息维护。2026年4月21日至5月19日,所有申请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网上报名。2026年5月20日至5月28日进行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三)网上审核录取。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由教育局和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全区所有学校在6月30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四)确认入学结果。各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区适龄儿童和家长应在7月6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五)发放入学通知。2026年7月10日前,各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查看、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集中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招生学校在8月31日前,做好线上审核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六)处置招生遗留问题。2026年7月1日至10日,集中处理小学招生遗留问题;2026年7月11日至20日,集中处理初中招生遗留问题。

(七)报到注册。2026年9月1日前,各适龄儿童、少年凭入学“报到码”或入学通知书到相应义务教育学校报到注册。

四、招生学校及服务范围

(一)万盛小学

1.万盛街道部分:以原重百超市(万盛大道1号)位置—龙凤碑—河对面桥的公路为界,以北部分。

招生范围包括:万新路、新田路、老街片区、莲池村、建设段、体育路、万东北路(一部分)、勤俭路(一部分)、润州江山城、松林路111号。

2.万盛城郊部分:

莲池村棱角社(不含13号)、大石、娄黄村民组;新田村张家湾、冉家湾、小坡脚、偏岩子、芭蕉湾村民组;喻家沟。万盛砚石台社区,万东镇新田村新地坝社、龙洞坎社,红岩工人村。

(二)中盛小学

1.城郊部分招生范围包括:永利社区(后湾、李家湾、三层、大湾)。

2.城镇部分

招生范围包括:万东北路(43-153号),勤俭路(45、67、69、81、83号),松林路(19-148号),红枫路2号,滨江路317号,子如路(106、107号),万盛大道(1-26号),菱角村(11-18号),东城大道202号,电力路7号。

(三)新华小学

招生范围:以盛世华城为界(含盛世华城)东林方向新华村、榜上村、五和村、莲池村区域,两河口,清溪桥,清溪村,东林五星村(以风镐马路为界以西),五里村区域,东林街道鱼田堡工人村。

(四)和平小学

招生范围:东林一村,东林二村,和平一村,和平二村,和平三村,铁路一村,铁路二村,建设村,芋头坝,瓦啄社,后坝社,东林五星村(以风镐马路为界以东)。

(五)黑山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黑山镇,东林街道腰子街,新胜街,万东镇箐溪村。

(六)福耀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塔山社区,新房社区,建新社区,建设村,六井坝,西城大道沿线,五和村。

(七)115中小学部

招生范围:南桐镇动力村、二郎峡村、801村、支路社区桃子凼、南桐村支路、501村。其中南桐村支路与南桐小学协商招生。

(八)南桐小学

招生范围:南桐镇麒麟村、南桐村、动力村、金龙村、石桥村、王家坝村、温塘村、营寨村、支路社区、北门村、观音岩、南门村、石桥村、四湾村、新工村、民权村。

(九)石林小学、青年小学、田家炳小学、丛林学校、金桥小学仍招收对应乡镇的适龄儿童。

(十)溱州中学

1.城区部分:从21队小坡脚——万盛小学——万盛大道——风镐——高架桥——新华小学——沿铁路至鱼田堡,整条线路的右侧部分。 

2.农村部分:万东镇五里村、榜上村、建设村、六井村、五和村、新田村、丛林镇永胜村。

3.原黑山实验学校初中部、子如中学、丛林学校初中部、石林中学招生范围。

(十一)104中学

1.城区部分:从21队小坡脚——万盛大道——风镐——高架桥——新华小学——沿铁路至鱼田堡,整条线路的左侧部分。 

2.农村部分:万东镇新华村、箐溪村。

(十二)115中学

招生范围:户籍在南桐镇的学生。

(十三)105中学、关坝中学的招生范围不变,仍招收对应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五、严肃招生纪律

(一)严格遵守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各公办学校不得拒绝应当在本片区范围内就读和教育局安排的学生,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要依据国家、市、区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请示区教育局协调解决。对符合转学条件、正常流动的学生,在不突破班额规定人数的情况下,要无条件接收。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因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开除学生。

(二)精准核定招生计划。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下达各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或变相突破。各校要加大对现有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调控力度,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本校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择校生。

(三)做好阳光均衡编班。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规范编班工作,鼓励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推进双随机(随机分配学生、随机分配班级)阳光分班机制,加强师资均衡配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拔尖创新人才班、科创班、强基班等。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要向家长“三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四)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要加强家校联系,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招生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完善本校招生流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杜绝以挖抢优质生源、跨区域掐尖招生等方式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要全面加强风险排查,紧盯报名、审核、录取、学籍注册、均衡编班等关键环节,主动排查隐患,建立舆情监测与应对机制,对招生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研判处置,防止引发负面舆情和社会矛盾;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自觉接受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及时整改,如有违规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023-64183273、023-64183272;

张老师:023-81716632。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盛街道新田路20号A-102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2.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3.2026年初中(小学)招收新生花名册

万盛经开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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