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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309E/2022-00032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教发〔2022〕27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幼儿园等级评定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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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31



区各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万盛经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幼儿园等级评定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一)自查、资料准备时间

2022年3月—2022年5月。

(二)实地检查时间

2022年5月9日—5月30日。

(三)结果汇总时间

2022年5月30日—6月20日。

二、评定对象

本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各幼儿园。

三、评定方式

对各幼儿园的等级评定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采取幼儿园自查与教育行政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评定程序

(一)各幼儿园根据《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万盛经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连同附件报教育局教育科201办公室。

(二)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院)、教师进修校等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三)评定结束后,区教育局作出等级评定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论,对等级有变化的幼儿园重新颁发《幼儿园等级证书》,原等级证书收回;对已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实地复查若未达到相关要求,将取消其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幼儿园等级评定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是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园要高度重视,查找不足,强化整改,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

(二)各园要认真自查自评,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认真准备好有关资料和文件,提供准确的数字,严禁弄虚作假。

(三)所有材料须在2022年5月1日前报教育局,过期不再补报,并视为拒绝参加幼儿园等级评定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作为不达等级、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处理。区教育局将对各幼儿园及时组织等级评定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检查工作。

(四)严格年检工作纪律,年检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年检工作质量。

    附件:1.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doc

          2.万盛经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doc

          3.万盛经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4﹒万盛经开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万盛经开区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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