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中小学,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南桐技工校,局机关各科室(站、中心):
现将《推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万盛经开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经教育局研究,决定推行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现将有关实施方案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内容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适用对象
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所属各中小学(含幼儿园)、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及各站、中心教师和职员、工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的考核检查摆在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首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建立“一把手”责任制,落实具体职能机构和人员,细化相应考核方案和办法。做到领导分工明确、内部责任明晰、任务层层落实。
2﹒强化宣传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人人知晓,引导、教育全体教师对照“四有”好老师标准,自尊自强自律,做学生尊敬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3﹒落实过程督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教师中存在的负面清单的行为,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学年初要组织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学年末要根据师德师风考核情况,由学校考核小组准确填写《万盛经开区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记录表》,并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要不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师德师风状况,强化教师学习教育。要及时上报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情形和处理意见。
4﹒畅通监督渠道。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师德师风监督,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建立多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及时获取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
5﹒严明纪律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处理,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对于情节较重或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南桐技工校、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幼儿园所属教职工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项由万盛经开区教育局解释。
3﹒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万盛经开区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记录表
万盛经开教发〔2020〕166号关于印发推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