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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309E/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教民发〔2025〕2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万盛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关于核发重庆刘人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日期: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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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17

重庆刘人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举办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渝教发〔2023〕3号)有关规定,会同区文旅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你公司举办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场地、资金、师资和管理等办学条件进行了审查,认定达到设置基本条件,经区教育局2025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核发你公司办学许可证,具体信息如下:

许可证号:教民250011070000469号;

机构名称:重庆刘人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办学地址:万盛经开区万盛街道仁孝街67号;

学校类型: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举办者:刘人华、江莉

法定代表人:刘人华

校长:刘人华

办学内容:非全日制教育培训(艺术类:舞蹈、美术等培训)。不得开设非备案项目培训。

请你公司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在10个工作日内,持办学许可证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至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万盛经开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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