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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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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4

区各中小学: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切实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便捷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831日(含8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教育局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测、面试,或者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奥数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和依据。

(三)坚持规范公平。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层层落实各级招生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四)坚持惠民有感。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时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咨询答疑等众多服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流程清晰、环节快捷、材料精简、时效增强。

三、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三对口”情况入学。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为“三对口”,在对口学校入学

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在对口学校入学

2.“两对口”情况入学。

不符合我区“三对口”但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向片区范围学校提交申请,若片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应逐一审查接收入学;若片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类别审查依序接收,超出部分由教育科统筹协调入学。

①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房(凭连续三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居住地属于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在市内无房产(以租房时间由长到短依次确认)。

②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监护人或本人且在区内只有一套房产)在片区范围内但学生或监护人户口未在片区内对口房产上(优先确认学生户口迁入对口房产学生,其次是监护人迁入对口房产学生,最后是学生及监护人都未迁入对口房产学生,同等条件下以购房时间由长到短依次确认,学位不足时,同等条件下抽签确定)。

相关情况说明:

1)学生或监护人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户籍不作为入学依据;新迁入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24615日;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2)同一房产(住所)在一学段时间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3)在2024615日前因实际居住地搬迁,房产证未能办理(不含二手房)和户口未能迁移的,可以新居住地作为确定服务学校的依据,但需提供购房合同。

4)城区当年新建小区(已入住)居民子女入学,由开发商持经开区管委会批复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及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必备的其他手续,到所在学校办理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划片申请手续。

5)房屋产权证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2024615日及以前。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在共有房产中占比低于50%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入学的依据。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条件、入学方式和所需材料:

1.父母在现居住地合法经商或合法务工。

2.子女随父母在现居住地居住。

3.随迁子女由教育局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区外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四)现役军人、华侨等子女入学。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队员、在经开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区相关规定,由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

四、时间安排

(一)子女信息维护。202457日至531日,所有申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qxzz/wsq/)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网上报名。202463日至67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三)网上审核录取。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由教育局和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全区所有学校在617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四)结果查询确认。各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区适龄儿童和家长应在626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五)发放入学通知。2024627日前,各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招生学校在626日前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63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六)处置招生遗留问题。202471-10日:处理小学招生遗留问题;2024711-20日:处理初中招生遗留问题。

(七)报到注册。202491日前,各适龄儿童、少年凭入学“报到码”或入学通知书到相应义务教育学校报到注册

五、招生学校及服务范围

(一)万盛小学。

1.万盛街道部分:重百超市(万盛大道1号)位置-龙凤碑-河对面桥的公路为界以北部分。

招生范围包括:万新路、新田路、老街片区、莲池村、建设段、体育路、万东北路(一部分)、勤俭路(一部分)、润州江山城、松林路111号。

2.万盛城郊部分:

莲池村棱角社(13号不是)、大石、娄黄村民组;新田村张家湾、冉家湾、小坡脚、偏岩子、芭蕉湾村民组;喻家沟。

(二)中盛小学。

1.城郊部分。招生范围包括:永利社区(后湾、李家湾、三层、大湾)

2.城镇部分。

招生范围包括:万东北路(43-153号),勤俭路(4567698183号),松林路(19-148号),红枫路2号,滨江路317号,子如路(106107号),万盛大道(1-26号),菱角村(11-18号),东城大道202号,电力路7号。

(三)新华小学。

招生范围:以盛世华城为界(含盛世华城)东林方向新华村、榜上村、五和村、莲池村区域,两河口,清溪桥,清溪村,东林五星村(风镐马路为界以西),五里村区域,东林街道鱼田堡工人村。

(四)和平小学。

招生范围:东林一村,东林二村,和平一村,和平二村,和平三村,铁路一村,铁路二村,建设村,芋头坝,瓦啄社,后坝社,东林五星村(风镐马路为界以东)。

(五)黑山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黑山镇,东林街道腰子街,新胜街,万东镇箐溪村。

(六)砚石台小学。

招生范围:万盛砚石台社区,万东镇新田村新地坝社、龙洞坎社,红岩工人村。

(七)福耀实验学校(小学部)。

招生范围:塔山社区,新房社区,建新社区,建设村,六井坝,西城大道沿线,五和村。

(八)115中小学部。

招生范围:南桐镇动力村、二郎峡村、801村、支路社区桃子凼、南桐村支路、501村。其中南桐村支路与南桐小学协商招生。

(九)南桐小学。

招生范围:南桐镇麒麟村、南桐村、动力村、金龙村、石桥村、王家坝村、温塘村、营寨村、支路社区、北门村、观音岩、南门村、石桥村、四湾村、新工村、民权村。

(十)石林小学、青年小学、田家炳小学、丛林学校、金桥小学、青山湖实验学校继续执行2012年招生划片方案。

(十一)溱州中学。

1)城区部分:从21队小坡脚——万盛小学——万盛大道——风镐——高架桥——新华小学——沿铁路至鱼田堡,整条线路的右侧部分。

2)农村部分:万东镇五里村、榜上村、建设村、六井村、五和村、新田村、丛林镇永胜村。

3)丛林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十二)104中学。

1)城区部分:从21队小坡脚——万盛大道——风镐——高架桥——新华小学——沿铁路至鱼田堡,整条线路的左侧部分。

2)农村部分:万东镇新华村、箐溪村、黑山镇。

3)丛林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十三)115中学。

招生范围:户籍在南桐镇的学生。

(十四)石林中学、105中学、关坝中学、子如中学的招生范围不变,仍招收对应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六、严肃招生纪律

(一)各校不得拒绝应当在本片区范围内就读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各公办学校不得拒绝应当在本片区范围内就读和教育局安排的学生,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要依据国家、市、区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请示区教育局帮助解决。

(二)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本校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择校生。

(三)强化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各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二是严格控制新招生年级班额,小学不超过45/班,初中不超过50/班,严格执行随机平行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三是对符合转学条件、正常流动的学生,在不突破班额规定人数的情况下,要无条件接收,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因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开除学生;四是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特别要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入学或劝返入学通知书,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切实履行失学辍学学生登记、报告和劝返责任。

各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22024年初中(小学)招收新生花名册


万盛经开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2024年初中(小学)招收新生花名册

学校(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详细地址

户口所在派出所

家长姓名

家长

工作单位

家长联系电话

入学通知书编号

分配班级

备注

xxx

20180606

万盛区关坝镇兴文村石虎头社

万盛区关坝镇

xxx

xxxx

138832xxxxx

20170001

一年级1班

(表格样例)



































































说明:请各中小学用电子表格进行填写,按规定时间内将电子件和纸质件(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教育科曾猛(6418327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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