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万盛经开区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开展2025年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切实保障监测期间全体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事件的发生,实现“平安监测”工作目标,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安全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2025〕—354)、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监函〔2025〕1号)《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安全预案制定与落实工作的函》(渝教监函〔2025〕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5年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等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万盛经开区开展2025年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预防优先、防控结合、快速响应”的工作策略。坚持把维护师生生命健康作为本次监测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通过构建完善的安全防控体系,建立高效的风险应对机制,全面提升参与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顺利完成2025年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任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1.5事件分级
根据应急事件对测试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监测工作安全性影响的程度不同,将应急事件划分为三级,实行分级处置。
(一)1级应急事件,是指事件不涉及监测实施的规范性,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测试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测试工具的安全性。事件一般发生在一个样本校内,对测试工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或造成的影响很小。
(二)2级应急事件,是指事件在较轻程度上影响到监测实施的规范性或测试工作的正常秩序,或在较轻程度上影响到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工具的安全性。事件一般发生在一个或若干个样本校,对测试工作有一定影响。
(三)3级应急事件,是指事件较为严重地影响到监测实施的规范性和正常秩序,或较为严重地涉及测试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测试工具的安全性,甚至影响到一定区域内监测工作的正常实施。事件一般发生在若干个样本校,对测试工作影响较大。
2 组织体系
2.1监测实施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区监测实施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党工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党工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分管监测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办公室、教育科、督导室、安全法治科、技装中心、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监测实施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向市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统筹、协调应急队伍、专家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2监测实施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职责
区监测实施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成员主要包括教育局办公室、教育科、督导室、安全法治科、技装中心、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各成员职责如下:
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本次监测工作的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向区监测实施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落实市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急措施。
办公室:负责本次监测工作的舆情管控和宣传引导。
教育科:负责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测试安全措施,全面加强科学动手实验安全管理。
督导室:负责责任区督学协调管理。
安全法治科:负责指导区样本校做好治安保卫及安全突发事故处置工作。
技装中心:负责协调电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监测应急保障,指导样本校监测设备、网络保障工作。
3 风险管理与预防
3.1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测试安全措施
3.1.1配齐医疗人员和应急医疗物资
学校自测及市级测试期间,各校要配备具备资质的医护人员及充足的医疗应急物资,在测试现场设置医疗点,确保突发身体状况学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3.1.2严格执行身体不适学生免测机制
测试期间如遇学生体温异常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对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的学生,经确认后应立即中止测试并移交医护人员;对患有心脏病、近期手术、女生生理期或已认定“体育免测生”的学生,可免予参加体育现场测试。
3.1.3开展体育运动场地和器材核查
测试所用体育场地应平整规范,符合运动安全标准;“三大球两小球”等器材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产品,防止因场地或器材问题导致学生运动损伤。
3.1.4完善天气影响应急响应机制
测试期间如遇低温、恶劣气候预警,或出现降雨、大风等不
适宜开展室外体育测试的天气,各校要及时按照应急预案上报,经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酌情延期测试。
3.2全面加强科学动手实验安全管理
3.2.1杜绝危房用于监测室设置
加强实验室排查,严禁使用危房或不达标场所作为科学动手实验监测室,所有实验场所须经安全检查后方可使用。
3.2.2强化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
全面加强防火、防爆、防漏电等措施,确保实验场所通风良好、电路规范、消防设施齐全有效;科学动手试验期间要落实防毒烟、防有害气体等措施,对使用频次高的器材和场所要做好日常消毒与通风,保障师生健康。
3.2.3加强学生科学安全实验指导
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的规范指导与全程监护,严防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
3.3切实保障信息与网络设施安全
3.3.1加强网络设备维护,确保运行稳定
加强对计算机机房服务器、终端设备及网络环境的专项检查与日常维护,确保监测期间电力供应稳定、网络带宽充足、防火墙等安全设备有效运行。
3.3.2严格监测数据管控,防止信息泄露
强化对监测数据采集平台和测试系统的信息安全管控,严格数据填报和访问权限管理,严禁通过互联网非加密渠道传输师生敏感信息,保障监测数据传输与存储全过程安全可控。
3.4完善外派人员交通与保险保障
3.4.1规范用车管理
优先选用安全性能合格、手续齐全的车辆执行监测任务,严
禁私车公用,外派参与监测工作。
3.4.2统一购买保险
提前为外派的区巡视员、跨校互派监测员等工作人员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保障其在履职期间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3.5完善外派人员交通与保险保障
3.5.1加强舆情监控,主动宣传引导
各校要通过校园公众号、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监测政策与意义,及时回应师生、家长及社会关切。强化舆情监控与研判,对可能出现的不实信息及时澄清、主动引导,强调监测工作的公益性与诊断改进功能。
3.5.2注意特殊情况,做好沟通解释
对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参与监测的相关人员,由学校提交书面说明,经学校及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备案,并做好情绪疏导与沟通解释。
3.6压实安全责任与应急预案审查
3.6.1制定详细预案,做到一校一策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内容全面、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监测安全应急预案,经单位盖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3.6.2组织专项审查,落实闭环管理
区教育局要组织专人对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查评估,全面形成“一校一策、分级负责、闭环管理”的安全责任体系。
3.7信息报告
3.7.1报告程序
对于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由学校信息专家协助区巡视专家将具体紧急情况填写在监测管理应用平台上,并根据其对监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对监测点在监测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在符合监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监测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监测点主任、区巡视专家共同商议解决。
对于监测点发生的监测点主任、区巡视专家无法解决的问题,监测点主任、区巡视专家需立即上报市级视导员,由市级视导员根据《监测组织工作常见问题解答及应急预案提示》和区监测实施办公室负责人商议,进行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1小时内向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报告情况。
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监测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案件),各监测点须立即上报区监测实施办公室和市级视导员,区监测实施办公室和市级视导员立即转报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电话:023-67898341;023-67111429)。
3.7.2报告内容
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事件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影响范围,事件简要经过、发展趋势评估,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4 应急响应
4.1关于测试遇阻
4.1.1由于突发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正常实施测试(3 级)
由于突发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到校或监测工具无法运达样本校的,经区实施工作小组请示市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取消测试。取消测试后,不再进行补测,监测工具原封不动。区实施工作小组需出具公函说明情况,与监测工具一并送回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区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按照 3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
4.1.2学生计算机监测填答因停电、断网、计算机故障等原因无法进行(3 级)
学生计算机监测填答因停电、断网等不可控因素无法进行。立即将情况上报区实施工作小组,由区实施工作小组协调解决。如仍无法解决,经区实施工作小组请示市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暂缓填答,若停电停网时间在1小时以内则通电或通网后继续填答。若停电停网时间超过1小时则由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市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取消本堂测试填答。区监测实施工作小组按照3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监测当天,若计算机故障无法使用,计算机技术专家在教师管理软件上将监测学生座位号更改到备用机上。
4.1.3监测工具箱内测试卷袋种类不全(3 级)
区巡视专家、校长核查卷袋种类,检查保密文件柜,若排除样本校人为因素导致测试卷袋种类不全,可以按照实有卷袋种类组织测试。校长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加盖学校公章,样本校需逐级上报。区监测实施工作小组按照 3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
4.1.4拆封测试卷袋时误将内舌裁断或从卷袋底部拆开(1 级)
主监测专家、监测专家用学校自制封条将卷袋按原样封好,骑缝加盖学校公章,向区巡视专家说明情况。样本校按照 1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
4.2关于学生检录
4.2.1测试实施前学校合并(2 级)
区实施工作小组事先向市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负责协调,由合并后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仍按照原来的样本校和学生范围测试。区实施工作小组按照 2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
4.2.2学生名册中个别测试生姓名、性别、年级有误(1 级)
由区巡视专家与校长确认后纠正,并正常检录。样本校按照 1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
4.2.3测试生缺席(1 级)
测试生缺席不得再由其他学生替补。监测专家将答题卡填涂缺测,区巡视专家将测试生缺席情况如实填写在监测管理应用平台上。样本校按照 1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
4.3关于学生测试
4.3.1发现有冒名顶替者(3 级)
主监测专家、监测专家对冒名顶替者核查确认后,立即让其离开测试教室,填写在监测管理应用平台上,区巡视专家确认记录情况。如冒名顶替者较多,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区巡视专家逐级上报,市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按照 3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
4.3.2个别学生身体不适,不能坚持完成测试(1 级)
经主监测专家、监测专家确认后,准其退出测试,交医护人员处理并出具证明,监测专家填写在监测管理应用平台上,区巡视专家确认记录情况。该生不参加后续场次测试,按缺测生处理。样本校按照 1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
4.4关于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
校长、教师手机没有收到短信(2 级)
区实施工作小组指示样本校信息专家致电023-67898341说明情况,然后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系统”按指导进行查询,责区实施工作小组按照 2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
4.5其他
监测工具发生失密、失盗、损毁严重;
测试工作发生大面积舞弊;
测试工作中出现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
人为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该地区不能正常实施测试;
测试过程中出现较严重的相关人员安全事件。
以上五种情况均按照 3 级应急事件处置,并立即逐级上报至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区监测实施工作小组按照 3 级应急事件处置办法的要求上报情况。
5附则
5.1 预案管理
区教育局教育评估监测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安全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注重与本预案有关内容的衔接。
5.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5.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