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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教育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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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8-25

重庆市第四十九中学、万盛职业教育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渝财教〔2024〕172号)精神,调整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一)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一档3100元/生/年,二挡2700元/生/年、三档1800元/生/年。优先保障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孤儿、特困学生、困难残疾(父母或本人)、因病因灾致困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和特困学生必须纳入一档进行资助,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必须纳入二挡进行资助,其余受助学生纳入三档进行资助。

(二)提高中职国家助学金。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分两档执行,一档3100元/生/年,二档2100元/生/年。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纳入一档进行资助,其余受助学生纳入二档进行资助。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基础工作

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修订本校国家助学金政策方案,强化政策落实落地力度。各校要按规定程序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资助成效

各校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家助学金政策调整内容,多形式、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师生、家长应知尽知,切实打通资助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资助水平。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万盛经开区教育局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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