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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学生资助政策(2024—2025学年)

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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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卡)、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监测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保教费为每人每年1500元,生活费每人每年660元,该补助资金拨付给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1.对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2.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3.对非寄宿农村脱贫家庭(原建卡)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00元、初中每生每年1400元,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

4.对非寄宿贫困学生(非寄宿农村脱贫家庭学生除外)提供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

1.对具有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农村脱贫家庭(原建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免收学费。

2.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其中,一般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或2500元。农村脱贫家庭(原建卡)和孤儿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3.具有正式学籍的农村脱贫家庭(原建卡)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免收教科书费。

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

1.所有在籍在校学生免学费。累计资助不得超过3年

2.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农村脱贫家庭(原建卡)学生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其他困难学生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一、二年级及三年级上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住宿费。

4.对正式学籍的农村脱贫家庭(原建卡)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免收教科书费,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

五、普通高校学生资助

1.就读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的万盛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各级财政承担。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滋蕙计划,名额有限,申报满为止。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3.入学后多项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校内资助等)请咨询就读高校。

六、申报所需材料及流程

1.申请认定表、困难印证材料、户口簿、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等。

2.学生在开学两周内在就读学校领取申请认定表并填写上交学校(园),同时附真实有效的困难印证材料(如无相关印证材料也可由学校通过家访等方式予以困难确认)一学校审核确定、公示一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受助学生名册一学生资助资金拨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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