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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陆无水港(麒麟片区)管道天然气供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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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6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陆无水港(麒麟片区)管道天然气供气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模式,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二、经营区域与经营内容

2.1 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本项目涉及万盛经开区内陆无水港麒麟片区新增城市规划区,共计面积约280.98公顷,北至綦万高速公路(平山枢纽互通至平山互通)、东至綦万高速公路(平山互通至万盛隧道)、南至横七路道路中心线、西至孝子河,具体详见实施方案。区域内主要为工业和商业地块,具体的分布以后期招商引进企业和商业户数为准。

2.2 特许经营的主要内容:

(1)在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依法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天然气设施。

(2)以管道输送等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满足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用气需求,保障安全平稳供气。

(3)按照《燃气服务导则》(GB/T 28885)和《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规定,向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用户提供相应服务。

三、招标范围

本特许经营权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中标人应于中标后在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设立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在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依法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天然气设施,以管道输送等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满足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用气需求,保障安全平稳供气。同时项目公司应按照《燃气服务导则》(GB/T 28885)和《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规定,向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移交、接管、验收等手续。

四、 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暂定20年,其中建设期1年。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燃气运营企业。

六、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问时间

(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到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1 月16日9:00时至2024年 1 月20 日17: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扫描后传至1959932987@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表格式和报名费缴纳咨询韩老师,联系电话:17623833423)。

(2)报名成功必须满足: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报名资料和缴纳了报名费。

(3)招标文件的获取:咨询韩老师,联系电话:17623833423。

(二)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双子座(B栋)13-1。

(三)招标文件费: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纳。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6 日9:00至10: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2月 6日10:0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户名: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巴南马王坪支行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31101201040002679

投标人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xx款。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5 日10 时 00分前;

4、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请投标人使用网银或柜台转帐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不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投标人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导致来款信息不明确,导致无法投标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了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投标人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最终以到账信息为准。

6、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八、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下的投标活动。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三)投标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有效的投标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娄老师

电  话:13996390552

地  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东北路40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1762383342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子座B座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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